(八打靈再也12日訊)倡導公民權議題的非政府組織表示,內政部指公民權申請需在1年內完成處理的承諾,意味著政府正朝著正確的方向。
家庭前線:有更高機會獲公民權
家庭前線組織(Family Frontiers)表示,這不僅有助於解決無國籍問題,也是簡化公民權申請官僚程序的良好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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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海峽時報報道,該組織認為,申請者將有更高的機會通過現有的規定獲得公民身分。
過去等待申請獲批耗時
“過去,申請者必須等待多年才能知道申請結果,而結果往往都是被拒絕。
“等待公民權申請獲批的時間很漫長,這讓申請者承受著巨大的壓力,也令他們對自己能否繼續留在馬來西亞感到不確定。”
該組織表示,根據他們經手過的案子,公民權申請耗時最短獲批的為2年,耗時最長的則是15年。
“我們曾有一個受此影響的孩子,她是在2009年根據聯邦憲法第15(2)條文提出第一次申請。
“她在公民權申請中遭拒多次。她最新一次的申請是在2016年,並在2024年才獲得批准,耗時8年。
“這意味著她等了15年。耗時最短的申請需要約2年時間,但這種情況很少見。”
籲擬明確要求文件清單
該組織也呼籲政府制定更明確的要求和文件清單,以減輕申請者的官僚負擔。
該組織表示,申請者也不應該被要求需要花一大筆錢在文件翻譯上。
“(申請者)不應被要求需要多次出國以核實他們的文件。
“有一名遭受家庭暴力的母親就因此受到影響,她不得不到國外去提交文件多達3次。
“這使得她的申請進度有所延誤,增加了她的開支,也給她帶來了更多的焦慮。”
拒絕申請應附理由
同時,該組織敦促政府,在拒絕申請時附上正當理由,以避免申請者在沒有明確方向下重新申請。
“清單中未被列入和提及的文件,不應在國民登記局官員的酌情下又被列入。
“國民登記局官員非常仔細,不接受沒有完整文件的申請。若是這種情況發生,申請者將無法知道他們提交的申請到底哪一個環節出錯。
“曾有一個案子,一個母親在聯邦憲法第15(2)條文下為她的兩個孩子提交申請,其中一個孩子獲批,另一個孩子被拒絕。”
公民權益聯盟:政府自由裁量權過大
另一方面,馬來西亞公民權益聯盟(MCRA)警告,取消憲法保護並依靠標準作業程序(SOP)來進行保護,將會為政府過度和任意的自由裁量權提供空間。
該組織擔心,SOP只會為申請流程提供保障,而無法保障會有一個正面的結果。
該組織表示,根據該組織處理過的案件,最快獲得批准的申請耗時2至3年,而尚未有任何結果的申請至今已有7年。
該組織也呼籲在聯邦憲法中制定保障措施,以免馬來西亞兒童和原住民的現有權利被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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