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天然資源及環境永續部長聶納茲米指出,政府正在積極制定與電子垃圾相關的處理機制,涉及生產商、進口商、消費者,以及在大馬環境局(JAS)下注冊的所有電子垃圾回收中心。
“電子垃圾在馬來西亞的回收率僅為1%,而在全球的回收率也僅為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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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與利益相關者磋商,尋求完善電子垃圾生態系統的方法,確保電子垃圾能夠被妥善的處理和回收,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他透露,相關機制採用生產者延伸責任(EPR)的概念,意味著電子產品生產商不僅負責生產,還要對其產品的後續處理承擔責任。
他今日在“電子垃圾處理嘉年華”推介禮上,如是表示。該嘉年華是今年10月14日“國際電子廢物日”的相關活動之一,旨在傳遞以環保的方式處理電子垃圾的重要性。
低迴收量引擔憂
聶納茲米說,馬來西亞預計到2025年,將產生2500萬個電子垃圾,約合25萬公噸,其中包括小型設備,如手機、平板電腦等,也包括大型電子設備如家用冷氣機、汽車電池等。
“然而,在‘人手一機’的時代,電子垃圾的低迴收量讓人擔憂。”
他說,馬來西亞各地已經建立電子垃圾生態系統,但仍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尤其在於擴充電子垃圾回收站。
“比如許多住宅區都有垃圾回收站,但卻沒有專門處理電子垃圾的地方。
“目前在馬來西亞,已有251個已註冊的電子垃圾回收中心和64個回收設備;由地方政府負責建立的回收中心有14個。”
取締非法電子垃圾處理中心
聶納茲米提及,今年該部與大馬環境局在納閩、巴生和吉打等地進行取締行動,打擊未向有關當局註冊、非法經營電子垃圾處理中心的場所,這些場所的電子垃圾處理方式十分危險,更何況電子垃圾本身就帶有害物質。
“如果沒有許可證,非法中心通常會走捷徑以節省開支,可能危害工人安全,隨意將廢水排放到排水系統中,甚至直接排入河流。
“焚燒過程也常常缺乏監管,帶來更大的危害。”
他說,電子垃圾的處理也與投資、貿易及工業部(MITI)相關,雙方正在積極探討電子設備的進口和電子垃圾處理問題,確保以正規、負責的方式處理電子垃圾。
出席嘉賓尚有大馬環境局總監拿督旺阿都拉迪及副總監(行動)諾哈芝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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