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吉隆坡武吉免登燕美路5家餐館因招牌格式不合規格,被吉隆坡市政局開出罰單,並要求商家在14天內撤下違規招牌。
吉隆坡市政局在臉書專頁貼文說,儘管相關規定已實施很久,但武吉免登一帶的部分商家,似乎仍不瞭解或“假裝忘記”馬來文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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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店鋪違規
市政局指出,他們根據社媒上流傳的視頻,執法官員親臨現場“提醒”這些商家有關規定。
“據調查結果顯示,燕美路有5家店鋪違反了1982年廣告法令(吉隆坡聯邦直轄區),並在其招牌上邊緣化馬來文。是的,他們似乎更喜歡展示其他語文。”
市政局表示,他們已通過罰款及執法來通知並提醒業者,要求相關業者在14天內撤下違規招牌,否則將採取進一步行動。
黎正興:招牌須附顯眼馬來文
吉隆坡市政局諮詢理事會成員黎正興受詢時表示,根據市政局執照與商業發展組的規定,任何店鋪的招牌都必須附上馬來文名字,同時馬來文都必須處於顯眼的位置。另外,商家也必須在招牌標上其營業執照序號。
他指出,所有商家在申請營業執照前,必須先將相關資料送交國家語文局,讓語文局審核商家招牌上的馬來文字是否符合標準。只有獲語文局審核與批准後,商家才能向地方政府申請營業執照。
疑沒依語文局審核樣式製作
“基於這5家店鋪都有獲得吉隆坡市政局批准的營業執照,不免讓我們懷疑,他們並未依據自己所提交給國家語文局審核的招牌設計與樣式去製作招牌。”
他說,此次被市政局“點名”的5家店鋪裡,有者的馬來文字不顯眼、有者只有中英文字,沒有馬來文字。還有2家店鋪的招牌過大,將二三樓的窗口給遮擋住,這些都是不合規格的,相信也是市政局取締的理由。
他表示,這些商家被要求在14天內撤下違規招牌,若他們不依據指示去做,在市政局給予2次警告後,就會出動拆除大隊前去現場替他們拆除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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