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首相署(宗教事務)部長拿督納因莫達指出,2024年宗教司(聯邦直轄區)法案下的伊斯蘭裁決,僅對穆斯林具有約束力,且僅限於各州的管轄範圍。
他今日在臉書發文說,該法案下的任何伊斯蘭裁決,僅對穆斯林具有約束力,且根據聯邦憲法第二清單第九附表,僅限於各州的管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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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與任何法令牴觸
“伊斯蘭裁決具約束力前,國家元首需在伊斯蘭宗教理事會的勸告下御準。此外,伊斯蘭裁決不能與任何成文法令互相牴觸。”
他表示,該法案是為了對宗教司有關的事務,以及與聯邦直轄區有關的伊斯蘭法和教義而設立條規。
他說,該法案也是政府為了提高我國穆斯林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以及確保他們獲得司法公正的權利而做出的部分努力。
“伊斯蘭宗教局、宗教司及伊斯蘭法庭的分權,將在宗教司(聯邦直轄區)法案下更為明確。
“伊斯蘭法庭的司法工作及在宗教司管轄範圍內的伊斯蘭法,將由不同的法令管制。”
納因莫達強調,個人自由並非絕對,因個人自由仍受聯邦憲法第8(5)(a)、10及11(5)條文限制。
他說,穆斯林的宗教自由,是向宗教領袖學習正確教義的自由。
“伊斯蘭的正確教義必須以伊斯蘭法為基礎。聯邦直轄區的宗教司全權負責解決吉隆坡、納閩及布城穆斯林的伊斯蘭教法問題。”
他也促請各方勿在穆斯林與非穆斯林社區製造可能會誤解此法案的疑慮,因這將阻礙政府加強我國伊斯蘭管理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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