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4日訊)民政黨主席拿督劉華才認為,團結政府若要維護法治,那就應該加速推動司法改革,儘早落實總檢察長、大法官、全國總警長、總稽查司由國會任命。
他說,首相拿督斯里安華不能只是一直把“司法不應被政治牽制”掛在嘴邊,卻沒有真正落實希盟早前對選民許下的承諾。
ADVERTISEMENT
懸空8個月遲未委大法官
他今日發表文告指出,馬來亞大法官一職懸空8個月沒有填補,間接擾亂司法機構接班計劃。目前,司法擢升委員會只有4名委員,由於司法擢升委員會的法定人數不足,於是無法舉行任何會議,也無法做出任何決定。
他質疑,安華是要委任自己屬意的人選。
根據司法擢升委員會法令第13(3)條文規定,該委員會必須每月舉行至少1次會議;第13(4)條文規定,包括主席在內的7名成員甫構成法定人數,但在第13(5)條文。若委員根據法案規定被取消資格而無法達到法定人數,則法定人數不可少於5人。
劉華才強調,如果這些困擾我國司法的問題無法獲得妥善處理,顯然安華已違背希盟宣言關於改革的承諾。
“我國司法領域內不乏具備有能力和經驗豐富的法官,他們在法律界與法官席上從事多年,早就培養出了領導司法機構所需的法律與管理的敏銳度,皆具有接任馬來亞大法官的資格。在這情況下,擁有合格的法官不乏其人,為什麼卻遲遲未委任?是不是首相要委任他本身屬意的人選?”
他說,要強化憲法精神,必須要有具體的行動,讓人民看到政府真的要把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讓國會成為真正的獨立機構。
他批評希盟領袖口口聲聲捍衛司法正義和獨立,一些表明罪名成立的領袖卻能獲得釋放不等於無罪(DNAA),若由希盟主導的團結政府無法把他們過往所堅持的,貫徹在那些被控貪汙和濫權的政治領袖身上,這就證明是他們一貫的雙重標準。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