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2025年財政預算案,相較於重啟GST,我們更關心當前的經濟挑戰、吸引外資、抑制通貨膨脹、提高薪資等課題。
ADVERTISEMENT
政府將於本月18日向國會提呈備受各界關注的2025年財政預算案;不少分析員認為,現在是重啟消費稅(GST)的時機;因為去年通過的《財政責任法案》要求在中期內(3年至5年),國債佔GDP比重不得超過60%(聯昌證券分析報告指稱,今年約為62%,接近債務上限的65%)。一旦超過,政府就必須制定一個可操作且能持續增加稅收的策略。
當然,重啟GST不是立即實行,但經立法批准和商家適應還需要時間,而下一屆全國大選最遲將在2027年11月舉行,如果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不提出重啟GST,那麼這個能為政府解決財政窘迫稅務方案的時機就會失去。
不過,針對重啟GST的建議,首相安華已暗示,不會在即將提呈的財政預算案中宣佈重啟;他說,除非國人最低薪提高到3000至4000令吉,因為重啟消費稅前應先考量提高國人收入門檻。
聯昌證券研究針對預算案提出3種可行方案,除了重啟消費稅、亦可透過調高銷售與服務稅(SST)、下調RON95汽油補貼。前者是開源(增加稅收),後者是節流(減少支出)。
我們先說“節流”,如果RON 95與柴油補貼減少20%,以每年RON 95消耗量145億公升,柴油消耗量105億公升計算,政府每年能減少100億令吉的補貼支出。但降低補貼對普通消費者和企業界都會產生影響,尤其生活成本上升會對中低收入群體產生衝擊,或許政府可以考慮分階段降低補貼,同時實施針對性的援助措施,來協助弱勢群體應對燃料價格上升的衝擊。
但如果取消企業柴油補貼,物流成本增加,最終還是會轉嫁給消費者,導致通貨膨脹,所以這項節流措施必須三思而行。
再說GST(商品及服務稅)與SST(銷售與服務稅),這是兩種不同的稅收體系,兩者的性質和運作方式不同,存在衝突,所以要打消兩者同步徵收的念頭。
政府只會選擇一種體系,以避免對企業和消費者造成雙重負擔。此前,我國曾在2018年從GST轉回SST,就是為了簡化稅制和減輕民眾的生活壓力。如果又要從SST改回GST,這才真的是朝令夕改。
我們同意GST稅收多於SST稅收。GST推行期間,稅收的年收入曾達到440億至470億令吉,反觀SST的年收入僅為230億至250億令吉;兩者相差近200億令吉。
那麼,哪個稅制更公平?GST在增加政府稅收和覆蓋範圍層面更廣,對企業來說,可以申請退稅,稅制較為公平;但對於低收入戶來說,GST的稅制會對民眾生活帶來壓力。而SST則對低收入家庭相對友好,但對政府的稅收效率明顯較弱。
安華已經表態暫不考慮重啟GST。但有沒可能重新引入或加徵遺產稅來增加國庫收入?畢竟在1991年之前大馬曾經徵收過。至於影響遺產稅收入的主要因素,包括稅率(5%-40%不等)、免稅額、資產申報和稅務合規、遺產規模和分佈。
遺產稅的具體收入預測依據上述4項因素,我們目前並沒有精確的公開數據來衡量富裕群體的資產總量。不過,可以參考其他國家徵收遺產稅的經驗進行推測。例如:韓國遺產稅收約佔GDP的0.2%左右、美國遺產稅收約為GDP的0.1%。
所以,如果大馬實行遺產稅(假設稅率為10-20%,免稅額相對較高),以2023年大馬1.64兆令吉的GDP為基礎,0.1%或0.2%GDP,可能帶來的稅收介於16.4億至33億令吉。遺產稅收入不多,只能作為增加財政收入的次要來源。
對於2025年財政預算案,相較於重啟GST,我們更關心當前的經濟挑戰、吸引外資、抑制通貨膨脹、提高薪資等課題。
其一,在民生方面:控制通脹、維持生活成本、增加低收入群體的津貼、最低薪資提高至2000令吉(但如何在最低薪資與企業成本,包括外資反應中取得平衡,是政府的重大挑戰)。
其二,在教育方面:對教育部的撥款必須多元考慮,包括改善教學設備、提升教學質量、加強學生的學習意願與水平、消除輟學率、公平撥款獨中與華校。
其三,在拉近城郷差距方面:在醫療設施、衛生條件、基礎建設(交通、防洪等)、網絡通訊、人民所得等,應該考慮拉近城鄉差距。
其四,提升公務員效率與人力縮減,這也是財政節流的重要關鍵。
其五,新稅收和財政責任:支持永續和更健康的生活方式,政府已計劃引入多項新稅收,包括針對高脂肪食品、碳排放和高價值商品的稅收。此外,加強財政責任和長期債務管理的措施也是重要任務。
其六,高附加價值投資和經濟成長,預算案將繼續促進高價值投資,特別是在半導體和綠色技術等領域。重點是創造就業機會並確保大馬對外國投資者保持吸引力。
這些努力與結構性改革和有針對性的財政措施相結合,有助加強大馬經濟競爭力,同時支持公民的福祉。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