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自己總愛將極短暫的時間說是剎那間、轉瞬、片刻或須臾,卻不知道它們當中有什麼分別。
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聽了一場講座才知道,原來一剎那為一念,二十念為一瞬,二十瞬為一彈指,二十彈指為一羅預,二十羅預為一須臾,一晝夜為三十須臾。在古代印度梵典《僧祗律》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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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一些說明之後才明白,原來古人翻譯經典有“五不翻”原則,尤其是當前現有的詞彙不足以表答原文的意思的時候不勉強翻譯,而將義譯改為音譯。這種生活、語言、文化和信仰的差異,從碰撞到交融所編織出的豐富文學色彩。
單看這些時間的量詞從下往上剖析,一晝夜為24小時等於三十須臾,換算每須臾為48分鐘,每羅預為2.4分鐘,每彈指為7.2秒,每瞬間為0.36秒,每閃念為0.018秒。
用時間當修辭
這些測量時間長短的名相雖然精準,不過用在敘事時也可以當作誇張修辭法來說明時間的長度,例如時間短,非常短或極其短。
唐代白居易的〈燕詩〉有一段是這樣寫的:
……青蟲不易捕,黃口無飽期。觜爪雖欲敝,心力不知疲。
須臾十來往,猶恐巢中飢。辛勤三十日,母瘦雛漸肥。
喃喃教言語,一一刷毛衣。一旦羽翼成,引上庭樹枝。
舉翅不回顧,隨風四散飛……
這首詩道盡燕子夫婦辛勤築巢成家、生育雛鳥、覓食餵養,到羽翼漸豐後,與雙親不告而別的過程。
如果將詩中“須臾十來往,猶恐巢中飢”,認真精確的視為“48分鐘內,母燕10次的頻密來回飛行,將捕抓來的昆蟲餵養雛燕,還嫌不夠努力,生怕餓著鳥窩裡的孩子”。這樣難免會犧牲詩句的美感。
另外,當大家閱讀1965年,毛澤東所著的〈水調歌頭·重上井岡山〉:“久有凌雲志,重上井岡山。千里來尋故地,舊貌變新顏。到處鶯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高路入雲端。過了黃洋界,險處不須看。風雷動,旌旗奮,是人寰。三十八年過去,彈指一揮間。可上九天攬月,可下五洋捉鱉,談笑凱歌還。世上無難事,只要肯登攀。”
如果將“三十八年過去,彈指一揮間”解釋為“38年的光陰流逝,就像7.2秒這樣快”。這樣詩意也被遭蹋了。
不管剎那、轉瞬、彈指或須臾都可以很精確,也可以模糊到成為誇張修辭手法。然而,生活就該讓詩意遊走在精確和模糊之間,就如人生活在現實和理想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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