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在一家信息科技服務公司任職的5名夥伴,因未經衛生部授權竄改一個應用程式的核心內容而被控上法庭。
5名被告分別是現年28歲的法立扎努利、26歲的依克萬哈津與阿米爾依德漢、34歲的納奇烏丁,以及36歲的祖法米,他們今日在面控時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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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他們被指未獲得衛生部授權,使用該公司的筆記型電腦,竄改衛生部版權所有的血庫信息系統第二版(BBISV2)應用程式源代碼。
他們被指在今年4月1日及5月13日,在位於孟沙的該公司作出上述行為,因而牴觸1997年電腦犯罪法令第5(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5(4)條文下治罪。
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高10萬令吉罰款,或入獄不超過7年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旺阿末副檢察司建議法庭,讓每一名被告以2萬令吉保外候審,所有被告的代表律師羅山則要求降低保釋金,理由是他們需要負擔家庭。
法官茜蒂阿米娜允許每一名被告,各別以1萬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案展明年1月16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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