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儘管外界擔憂公民權修憲案會對“永久居民孩子申請公民權”帶來影響,但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週三拋下定心丸,保證會優先批准在馬來西亞成立前的出生人士或被領養者的公民權申請。
他週三在國會媒體室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說,政府將確保簡化3萬份來自永久居民的公民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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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內政部也敲定明確和透明的申請指南,尤其是針對聯邦憲法第15(a)和第19(1)條文。
他表示將在週四的總結上進一步講解上述問題。
他解釋,馬來西亞的永久居民分為兩類,即(一)擁有入境許可或外國旅行證,並獲得永久居民身分證(MyPR;紅登記);(二)沒有入境許可,屬於被收養的兒童、大馬獨立前出生者,並持有MyPR證件。
他說,第一類的永久居民子女可以申請其父母原籍國的公民身分,其父母有責任向原籍國大使館申報孩子的出生。
他說,自己理解外界對於永久居民孩子公民權受影響的擔憂。
“我們希望通過修憲案,防止永久居民子女擁有雙重國籍。”
賽夫丁指出,第二類的永久居民,指的是養子和大馬成立之前出生的人士。
他說,政府將會確保第二類中約3萬人的公民權申請能獲得便利和優先考量。
他表示,至於大馬半島、沙巴和砂拉越原住民,正如聯邦憲法所規定和保障,相關群體在法律上是大馬公民的身分,必須遵守婚姻和居住證明等資格條件,而聯邦憲法第160及161條文清楚闡明這一點。
他否認,這項公民權修憲案並沒有導致部分群體受到邊緣。
“身為負責公民事務的內政部長,我向大家保證,經過多年來的努力,這項修正案不會排除或忽視任何群體。”
他說,英國、新加坡和澳洲此前於2001年、2004年和2007年修改了與母親或父親有關的法律。
國會週四表決公民權憲法修正案
國會下議院明天勢必表決及三讀通過與公民權有關的2024年聯邦憲法修正案。
賽夫丁指出,該部已經完成和所有利益相關者的諮詢,包括接納他們的意見、批評和建議。
他說, 該部也將這項修正案交給人權、選舉與制度改革,以及婦女、兒童及社區發展的國會特別專責委員會(PSSC)審查。
他說,反對黨代表也參與會議討論。
他表示,團結政府保證這項修正案是及時和符合當前環境的情況。
他指出,國會議員今日也履行責任參與辯論,該部也安排多場涉及非政府組織、學術專家、法律專家和國際組織的活動。
他說,該部也完成和馬來統治者理事會、內閣、沙巴和砂拉越政府、國會議員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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