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声明,在宪法修正案下,大马籍母亲在海外诞生的孩子虽可自动获得公民权,但却无追溯性。
他希望公众了解,修正案生效后让这些孩子自动获得公民权,已是一项非常前瞻性,而非开倒车的修正案,同时也符合全球性的“最佳处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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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下议院于周三和周四(16日和17日)寻求通过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案二读和三读,赛夫丁趁着表决前夕,特地在国会媒体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亲上火线解释这些争议。
尽管宪法修正案允许海外生产的孩子自动取得公民权,但却没有追溯效用,这将导致目前大马女子在海外生产的孩子(包括已经超过21岁),仍然不能享有自动享有公民权的权利,因此这也成为了各方的争议。
赛夫丁说,关于参考前瞻性和追溯性原则之间的争论,这份修宪案是考量到任何想要执行的政策或立法所采用的流程。
“就以审慎方式而言,既不是复古,也不是展望,而是一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的谨慎方法。
“同时,政府会采取谨慎态度,确保具有相同背景的公民权申请能够在合理期限内获得考虑和评估。”
另一方面,赛夫丁指出,如果在大马出生的永久居民约3万人,那么在国外出生的永久居民人数是其7倍。
“根据现有的联邦宪法,他们(在大马出生)的孩子将会自动获得公民权,份,这将导致不平衡的情况。”
他说,父母必须到各国大使馆为孩子登记。
“因此,内政部的重点在于这3万多人,当中有1万人已申请公民权。”
他强调,沙巴和砂拉越的原住民并不会受到修宪案的影响。
内长派定心丸
1963前出生 优先批公民权
尽管外界担忧公民权修宪案会对“永久居民孩子申请公民权”带来影响,但赛夫丁抛下定心丸,保证会优先批准在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前的出生人士或被领养者的公民权申请。
他说,政府将确保简化3万份来自永久居民的公民权申请。
他说,内政部也敲定明确和透明的申请指南,尤其是针对联邦宪法第15(a)和第19(1)条文。
他解释,马来西亚的永久居民分为两类,即(一)拥有入境许可或外国旅行证,并获得永久居民身分证(MyPR;红登记);(二)没有入境许可,属于被收养的儿童、大马独立前出生者,并持有MyPR证件。
他说,第一类的永久居民子女可以申请其父母原籍国的公民身分,其父母有责任向原籍国大使馆申报孩子的出生。
防永久居民子女拥双重国籍
他表示理解外界对于永久居民孩子公民权受影响的担忧。
“在现有联邦宪法下,大马永久居民的孩子能够自动获得公民权,然而这将导致拥有其他国籍的大马永久居民孩子获得双重国籍,但这不受到马来西亚承认。
“我们希望通过修宪案,防止永久居民子女拥有双重国籍。”
赛夫丁指出,第二类在本地出生的永久居民,指的是养子、在马来亚1957年独立前、马来西亚1963年成立之前出生的人士。
他说,政府将会确保第二类中约3万人的公民权申请能获得便利和优先考量。
公民权修正案 势在必行
对内政部而言,国会下议院明天表决及三读通过与公民权有关的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案,是势在必行。
赛夫丁指出,内政部已经完成和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咨询,包括接纳他们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他说, 该部也将这项修正案交给人权、选举与制度改革,以及妇女、儿童及社区发展的国会特别专责委员会审查。
他说,反对党代表也参与会议讨论。
他表示,团结政府保证这项修正案是及时和符合当前环境的情况。
他指出,国会议员今日也履行责任参与辩论,该部也安排多场涉及非政府组织、学术专家、法律专家和国际组织的活动。
他说,该部也完成和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内阁、沙巴和砂拉越政府、国会议员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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