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政府早已经立法,禁止电动滑板车(E-scooter)或电动脚踏车(E-bike)上路,但执法当局若要执法,面临很大的挑战!
“早前吉隆坡很多这种情况发生,游客经常会骑乘电动交通工具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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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就森州仁保区昨日发生85岁华裔老翁的电动脚踏车主,与轿车发生碰撞后意外身亡事件作出回应时说,根据修订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目前允许在主要道路上路的交通工具是电动摩托车,但电动摩托车与普通摩托车一样,需要向陆路交通局注册,才允许上路。
他指出,至于电动滑板车、电动脚踏车(个人代步工具、行动辅助工具)(PMA)、轻便摩托车(Moped)等,只允许在花园住宅区范围内,或者公园的专用跑道行驶。
他补充,这些电动交通工具虽然无须注册,但受到地方政府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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