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以三分之二多数议席,三读通过修改和公民权条文有关的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案,赋予大马籍母亲在海外产子时,孩子可自动获得公民权!
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佐哈里宣布,这项公民权修宪案获得206名国会议员的支持,成功跨过三分二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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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今日共有221名国会议员参与表决,当中有14人缺席,1人投下反对票、1人因被冻结议员资格而无法投票。
本报向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求证,他是唯一投下反对票的议员。
这项公民权修宪案不具有追溯性。这也意味,公民权修宪案在颁布宪报和生效之后,此前大马籍母亲在海外诞生的孩子并不能自动获得公民权。
根据这项修宪案,内政部建议修改第二附表第三部分的第19B条文,即任何被发现遗弃在国内任何地方的新生儿,均应推定其母亲是马来西亚公民。
换言之,任何被发现遗弃在国内的新生儿,他们都会被假定是由大马籍母亲所生,因此可依法自动成为公民。
法案建议修改第二附表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并将“其父亲”字眼改为“其父母中至少一人”,以允许大马籍母亲能在联邦宪法下享有平等权利。
法案也建议,只要父母其中一人是马来西亚公民,包括马来西亚母亲在海外生下的孩子,就能自动获得马来西亚公民权。
不过,内政部的修法建议也包括永久居民的孩子不能自动成为大马人,因此父母双方若非大马公民,就算其中一人是永久居民,孩子也无法自动获得公民权。
同时,可以申请大马公民权的年龄限制将从21岁下调至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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