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警方、个人资料保护局(JPDP)及大马网络安全机构(CSM)联手出击,捣破以巴基斯坦籍男子为首的5人集团,揭发他们以低至200令吉的月租价格,将4亿项大马人个资租予讨债集团。
而落网的巴基斯坦籍首脑已于本月11日,在2项于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第130(4)条文下的罪名被控,并且是首名在该条文下被控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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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落网5人皆通过暗网进行沟通,对彼此身分毫不知情,仅为“业务”伙伴。
全国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南利尤索夫今午是在个人资料保护局代表莫哈末纳兹里博士,及大马网络安全机构代表万罗萨米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
他指出,警方是在早前接获个人资料保护局的投报,指当局在一个名为“dataserve1.mypsx”的网站上,发现大量来自数公司与机构的用户信息后,展开调查。
“在接获投报后,警方援引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第4(1)条文开启调查档案,并联手个人资料保护局与大马网络安全机构进行调查,并鉴定一个名为‘Query Smart Search’的门户网站(Portal)内,存储高达4亿项包括名字、大马卡号码、地址、银行户头号码及手机号码在内的大马人个资。”
他表示,经过调查发现,有关门户网站除了以200至800令吉的价格将个资以月租的形式出租外,还以每项个资1令吉50仙至2令吉的价格出售,而顾客主要为包括大耳窿在内的讨债集团。
“经追查后,警方自9月5日起开始实施逮捕行动,并相继在巴生河流域地区逮捕5名年龄介于34至52岁的男子,当中包括47岁的巴基斯坦首脑与4名大马人。”
(连俊杰摄)
南利指出,已在马生活10年的巴基斯坦男子拥有专业资讯科技知识,并与另一名大马男子共同架设网页与骇取个资,另3人则做为仲介,负责其他与顾客相关的业务,包括收取出租资料的费用。
“警方目前仍在调查他们从何处骇取庞大个资,而是否涉及内鬼也一并被列入调查方向内;巴基斯坦籍首脑已于本月11日,在2项于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第130(4)条文下的罪名被控,至于另4人则已获警方批准保释。”
此外,莫哈末纳兹里表示,这是首次有人在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第130(4)条文下被控,而他呼吁民众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将被采取严厉对付行动。
万罗萨米则透露,该组织将持续协助警方对案件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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