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司法案并不是为伊斯兰化进程而提呈,而主要是要将大马伊斯兰规范化,由政府主导,也意在排除瓦哈比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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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非穆斯林和开明派穆斯林,对直辖区宗教司法案似乎谈之色变,认为一旦通过,大马即将成为伊斯兰国。伊姐妹会、人权律师拉蒂花、前部长再益、砂沙14个民间组织,都反对这项法案。
另一方面,保守派穆斯林社会,对这项法案却谨慎以对,没有鲜明支持或反对立场。
政党的态度也很奇怪。作为希盟政府的法案,安华没有正面支持表态,只是推给宗教部长纳因;而向来反对马达尼的伊斯兰党,却也出奇的保持沉默。
更诡异的是,虽然有人指这项法案侵犯马来统治者的权力,但是,最积极的几位苏丹没有作出回应,但一向低调的玻璃市拉惹却公开反对。
至于华人社会,基本上不了解什么是直辖区宗教司法案,更不知道它对大马会产生什么影响。
作为一名关心大马伊斯兰发展的作者,我花了许多时间和心力探讨这项法案,然而,多知道几分,就发现它愈为复杂,和原先的想像更加不同。
我的看法是,直辖区宗教司法案的关键,并不在于它是否推动大马更加伊斯兰化,而是政府要主导大马未来的伊斯兰方向。
同时,它并不是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的竞争,而是穆斯林与穆斯林之间的信仰角力。
先简单介绍,直辖区宗教司法案是对直辖区宗教司的资格、职责、提供元首教义建议、发出教规等,授予权力和规范。
最值得注意的是,法案规定直辖区宗教师和副宗教司必须出自正统逊尼派,并遵循艾什尔里(Ashairah)和马图里迪(Maturidiyyah)学说。
一般人都知道逊尼派(Sunni),这是伊斯兰的主流,也是全球最多穆斯林的信仰宗派,与之相对的是什叶派(Shia),它只在伊朗和叙利亚等少数地区是主流。
但是,很多人不知道逊尼派还分成许多支流门派,它们有各自的传统、学说、教规;除了上述的艾什尔里和马图里迪之外,还有沙拉非─瓦哈比(Salafi Wahabi)、苏非(Sufi)等等。
直辖区宗教司法案的关键处,就在于独尊艾什尔里派和马图里迪派,规定宗教司必须出自这两门,而排斥了其它门派,特别是沙拉非─瓦哈比派。
开明派穆斯林认为,这是限制大马伊斯兰的多元化,削弱了门派之间的竞争和比较,也会造成主流门派垄断话语权。
只是,这种声量不受重视,因为开明派在大马伊斯兰社会没有什么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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