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18日綜合電)臺北市15歲曾姓少年偷開外公車子失控撞入臭豆腐店造成3人喪命案,週五剖驗報告出爐,認定3人皆因激烈衝擊以致多處內外傷、骨折身亡,其中最嚴重的高姓女子頭部重創。
檢方週五下午會同法醫前往相驗,初步調查,死者盧姓騎士(61歲)、顧客高姓女子(51歲)、陳姓男子(60歲),都因為強大撞擊力道,全身多重性創傷死亡,其中高女傷勢更重,因頭部重創導致主動脈斷裂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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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週五中午12時許將曾姓少年送往士林地院少年法庭,法官依過失致死裁定他收容少年觀護所,3名死者的家屬全部對他提出過失致死告訴。
曾父也現身法院,面對媒體詢問時表情黯然,低頭鞠躬道歉說:“我不會教小孩”、“對不起大家,我會為我兒子負責”
據瞭解,3名死者都是內湖區居民,盧姓男騎士在華航貨運部門擔任主管,平時很注重健康,不久前剛做完健康檢查,事發路段是每天上下班必經之路。
臺灣交通部統計顯示,今年首7個月少年無照駕駛事故達3502件,釀46死、5369傷,較去年同期減少1221件,下降25.9%。
不過昨一名15歲少年無照偷開祖父休旅車釀3死,再遭質疑無照駕駛罰則太輕。交通部表示,這起事故少年將有12年時間不能考照,雙親或監護人也有連帶責任,需一起上道安講習。
交通部表示,針對無照駕駛已修法加重懲罰,最高罰款提高到新臺幣2.4萬元(3224令吉),監護人須參加道安講習、車主可吊扣車牌;無照駕駛者將至少4年不能考領駕照,若無照肇事導致死亡,將12年不能考取駕照,若無照肇事致人重傷則是10年不能考照,致人輕傷為8年不能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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