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8日訊)4名臺灣人與2名新加坡人日前因無工作許可證,在北海某神廟進行歌仔戲表演遭檢舉逮捕,檳州旅遊及創意經濟事務委員會主席黃漢偉今日證實,6名演員昨日在繳清罰款後已獲釋。
他今日受詢時指出,他親自與檳州移民局局長通話瞭解情況,確認6人在繳清罰款後獲釋,且未被提控上庭,但他未詳細詢問具體的罰款金額。有一些程序,他並沒有詳細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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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及6名演員是否已離境,他回應不清楚,也未進一步追問。這些演員持有社交訪問通行證入境,只要通行證在有效期內,他們仍可繼續留在我國。
他也呼籲入境我國者,若目的並非觀光,就應申請相關工作簽證。
根據檳城移民局日前的臉書貼文,該局接獲投報稱有外國公民在北海一廟宇表演,但查扣護照後顯示,表演者僅有觀光簽證,沒有獲核准的工作簽證。涉案者有4名臺灣人與2名新加坡人,6人是於10月10日晚間遭扣查,當時正身著戲服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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