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9日訊)56歲前亞姐冠軍翁虹日前接受汪曼玲的訪問,罕談和第2任老公劉冠廷的相處,2人有婚前協議,如果大家做了傷害對方的事,就要罰100萬美元(約425萬令吉),她還透露已立下平安紙(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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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亞洲小姐》冠軍翁虹於2005年和賭場副總裁伍偉傑離婚後,在2007年再婚百體健康科技集團總裁劉冠廷,同年誕下女兒劉蒔。日前她於節目《快拍‧曼鏡頭》中透露,經歷過第1段婚姻失敗後,曾一度對婚姻失望及恐懼,直到遇到劉冠廷,令她重新解讀對婚姻的意義:“我不是那種婚後就放下事業迴歸家庭的人,可能因為我先生在國外讀書,他覺得我做了那麼多年,已經有一個成績,如果我放棄了,他會覺得自己很自私,所以他覺得愛我,是應該支持和成全我。如果他像第1任那樣,就會有第2次離婚。”
贊老公成熟
翁虹還透露婚前已說明不是家庭主婦:“我也叫他搞清楚,因為有第1次的經歷,所以第2個一定要講清楚。”翁虹現在很滿意第2段婚姻:“我老公是一個比較聰明的人,可能我比較單純,某程度上不會將事情想得太複雜,儘量簡單化,再加上他是做生意,會居安思危,所以某程度上我們是互補。”
雖然老公比自己年輕2、3歲,但翁虹卻覺得對方是個成熟的人:“我們有婚前協議,不過不是大家想像中的財富,而是我們不可以隨便提出離婚或者分手,如果大家有矛盾和衝突的時候,不可以發脾氣出門,絕對不可以開車,直到有了小朋友,我們再補充協議,財產怎麼去分,除了有個人戶口外,還有一個家庭戶口。”
已立下遺囑
翁虹續說:“我老公說,我們出差不可以坐同一架飛機,萬一有什麼意外,還有一個人可以照顧女兒。如果3個人一起,那就沒辦法,就看天的安排,我們最怕有什麼事,留下女兒就不好。”她還透露已立下遺囑:“我覺得這是好事,如果大家做了傷害對方的事,要罰100萬美元(約425萬令吉),罰完錢再談離不離婚。”
17歲的女兒劉蒔遺傳到父母的好基因,被譽為“最美星二代”,詢及會不會讓女兒入行,她就抱持不支持、不反對態度,認為她是獨立個體,有自己的選擇。談到母女關係,她說:“青春叛逆期撞正更年期,我老公很可憐,夾在我們中間。不知為什麼,我最近很想罵人和打人,女兒踏入青春期,整天唱反調,真的是報應,因為我和我媽媽也是這樣,但女兒還是會關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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