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说,该部将建议在新法令下,把翻新旧建筑物的住户同意门槛设定为不少于80%,以便能进行城市重建。
他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诚信党埔来区国会议员苏海山附加提问时说,倘若没有制定新法,现有的2013年分层地契管理法令(757法令)规定必须取得100%住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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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若有1000个单位的组屋,有999户同意,只有一人反对,也不能进行项目。
“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尤其是如果该建筑已不能安全居住,这侵犯了公共利益。”
他说,该部透过旗下的城市及乡区规划局(PLAN Malaysia)已与国外的做法进行对比研究,如纽西兰的同意门槛为75%、香港的同意门槛为75%,以及英国和加拿大的同意门槛为80%。
他说,新加坡少于10年的建筑物需达90%同意门槛,超过10年的建筑物则需80%同意门槛。
“因此,我们建议新法令将同意门槛设定为不少于80%,意味着在10位住户中,必须获得至少8人的同意,就能进行协商,以促进城市重建和发展。”
若同意重建
一对一换屋或售屋
此外,倪可敏说,草拟的城市翻新法案同意为城市重建的分层地契业主提供两个建议,即一对一方式及出售房屋,确保房产持有者的权利和利益不受影响。
他回答伊党马兰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依斯迈阿都慕达利附加提问时说,在一对一方式下,原业主将根据协议获得一套新房或更多,条件不低于原有房产的价值。
“若他们想出售,将被允许放弃所有权。”
他说,该部也会成立调解委员会,以解决城市重建项目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倪可敏指出,城市翻新法案的草拟,是以城市翻新的10个原则为中心,政府也致力于确保这些原则得以遵守,包括获得业主同意、保留原有居民,以及保护土地拥有者的利益和维护费用。
其他原则包括适合的临时安置处、评估城市翻新场地的标准、有效的土地利用、详细评估场地、改善技术的使用、按照现有法律程序和程序落实发展及分阶段发展。
他说,提议制定城市翻新法令对我国至关重要,并表示该部透过城市及乡区规划局与大马生产力机构进行监管影响分析,再准备监管影响报告(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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