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参与辩论的真正问题不在于是否违反了常规,而在于其讨论的议题是否对公众利益至关重要。如果这些议题关乎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部长以议员身份参与辩论,不仅应被视为合法行为,更应被视为为人民发声,促进开放讨论的积极举措。
日前针对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案辩论,因为青年及体育部长杨巧双,和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南茜苏克利,先后参与辩论,引起反对党议员对部长以议员身参与宪法修正案辩论一事有所质疑和讨论。尽管副议长南利表示,他发现并没有规定部长不能以议员身分参与辩论的条规,但这一现象罕见仍然让人们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ADVERTISEMENT
然而,我们探讨的问题焦点,其实应该是部长参与辩论的议题本质上,而不是职位或角色的身份分割。但这之所以会引起“质疑”,显然是源于惯例上,部长在内阁扮演政策制定法规和执行角色,而议员则是在立法过程中担任着监督者。
这也就产生一个传统观点,就是部长作为内阁成员,自然在制定条款时已经有发言机会,因此反对党才会认为部长不应再次以议员身份参与讨论。源于惯例上的看法,人们自然也会将这种身份的分割,视为政治责任的模糊界限。
但事实上,我们如果纯粹从议会规则的角度来看,除了部长确实有权以议员身份参与辩论外,在某些情况下部长以议员的身份参与辩论,亦能做到避免“球员兼裁判”而产生的盲点。因此如果有所质疑的话,我们要关注和讨论的,应该集中于部长辩论的议题是否具有普遍的公共利益。
例如此次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案,由于关系到女性公民及其子女的权利,两位女性部长的参与辩论,将可以更好的传达女性的声音。另一方面,此类议题显然超越了党派和内阁的角色限制,攸关全民利益的议题。在这种情况下,部长是否参与辩论实际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议题如果获得通过后,会对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影响。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部长以议员身份参与辩论,也有可能带来优化议会民主的积极影响。例如这种做法变相地具备了某种类似总统制的优点。在总统组阁制中,行政与立法相对分离,也不会发生“球员裁判一体”的问题。但我国因为议员出任部长,自然而然被视为具有内阁立场的代言人,反倒限制了其议员身份下的发言自由。通过允许部长以议员身份参与辩论,可以打破这种僵化的阵营界限思维,使更多的议题获得更为开放和多元的讨论空间。
因此尽管反对党对部长以议员身份参与辩论表示不满,但若后者辩论的焦点是放在议题的公共利益上,则这种行为其实无可厚非。部长在履行其议员职责时,是代表其选区选民的声音,尤其是当议题牵涉宪法修正或重大政策改革时,任何议员的发言都应被视为对立法过程有价值的贡献。
综上所述,部长参与辩论的真正问题不在于是否违反了常规,而在于其讨论的议题是否对公众利益至关重要。如果这些议题关乎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部长以议员身份参与辩论,不仅应被视为合法行为,更应被视为为人民发声,促进开放讨论的积极举措。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