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訊)74歲男子涉嫌在16年前,以一張已關閉戶頭的50萬令吉支票欺騙友人,作為保健食品的投資還款,今日被控上地庭時表示不認罪,獲准以1萬令吉保外。
被告莊紀源(譯音)被控於2008年3月2日在蕉賴Wisma Zelan欺騙鄭盛桂(譯音,商人),向後者提供一張志銀50萬令吉的銀行支票,以償還投資款,而這張支票來自已經關閉的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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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10年、鞭笞和罰款。
法官哈密達批准被告保釋,並擇定案件11月27日過堂。被告的代表律師是曼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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