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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6pm 23/10/2024 8878点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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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一年性侵4少年 男子不认罪

涉嫌在过去一年性侵4名未成年少年,24岁餐饮业员工面控6项控状。
被告海卡哈兹万被带上法庭面控。(取自MalaysiaGazette)

(北海23日讯)24岁餐饮业员工被控在过去一年4名未成年少年,今天被警方带到北海法庭面对6项控状,他都否认有罪。

海卡哈兹万(单身)后,法官祖哈兹米允准他以2万令吉,以及须有一名担保人及不得接近或骚扰受害者,包括案件控方证人的附加条件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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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面对的首控状,指他于2023年3月份的下午3时,在大山脚柏达镇某公寓的一间房内,把阳具放进一名14岁少年的肛门。

第2至第6控状,指被告于2023年3月至2024年5月期间,在上述公寓,吮吸4名年龄分别是14岁和15岁少年的生殖器官。

被告的举动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b)条文和第14(d)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和鞭刑。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代表求情,指被告月入1200令吉,需负担家庭开销,要求法庭以最低保释金让他保外。

祖哈兹米较后也此案订在11月25日过堂,以获取案件的医药和化学报告。

与此同时,被告也因在手机收藏数张色情照片,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将他控上大山脚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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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20pm 10/01/2025 228点阅
用相机打伤2设计师 摄影师控伤人 不认罪
摄影师挥相机致伤时装设计师 控2罪名不认罪
被告莫哈末伊然(中)被控2项罪名,惟皆否认有罪。(马新社 图)

(八打灵再也10日讯)男摄影师挥相机打伤2名时装设计师一案,嫌犯今日被援引伤人罪名提控上庭,惟他否认有罪,案件将定于2月28日过堂。

《马新社》报道,30岁的被告莫哈末伊然是在今日被带上八打灵再也法庭,并被控予两项在刑事法典324(持械伤人)条文下的罪名。

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被告表示明白,惟否认有罪。

推事法拉随即择定此案于下个月28日过堂。

根据早前报道,莫哈末伊然疑似因个人纠纷,在本月8日晚间于灵市某酒店宴会厅以相机致伤2名本地时装设计师,并被警方当场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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