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两周前将1岁1个月大和6岁的孩子独留在家中的母亲,今日在安邦地庭面对疏忽照顾的罪名时俯首认罪,法庭择期宣判。
这名41岁从事按摩业的母亲,被控于10月7日晚上7时27分,在安邦柯沙斯花园的公寓内,对1岁1个月大的男婴和6岁8个月大的男童犯下疏忽照顾的行为,因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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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处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莫哈末海鲁里克兰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释;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则以需要承担家庭负担为由,请求法庭降低保释金。
11月27宣判
法官诺希拉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并择定11月27日宣判和陈述案情。
据报道,安邦再也警区主任莫哈末阿占助理总监指出,警方于10月7日接获民众投报,指1岁1个月大男婴,以及6岁男童被独留在家,他们的母亲已多日未返家。
他说,警方上门展开救援行动时,发现该民宅里确实只有2名孩子,随后警方将他们带往安邦医院进行检查,结果发现他们全身都有新旧伤痕,至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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