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兩週前將1歲1個月大和6歲的孩子獨留在家中的母親,今日在安邦地庭面對疏忽照顧的罪名時俯首認罪,法庭擇期宣判。
這名41歲從事按摩業的母親,被控於10月7日晚上7時27分,在安邦柯沙斯花園的公寓內,對1歲1個月大的男嬰和6歲8個月大的男童犯下疏忽照顧的行為,因此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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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該條文下,罪成可被判處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0年,或兩者兼施。
較早前,莫哈末海魯裡克蘭副檢察司建議被告以1萬2000令吉保釋;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則以需要承擔家庭負擔為由,請求法庭降低保釋金。
11月27宣判
法官諾希拉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保釋,並擇定11月27日宣判和陳述案情。
據報道,安邦再也警區主任莫哈末阿佔助理總監指出,警方於10月7日接獲民眾投報,指1歲1個月大男嬰,以及6歲男童被獨留在家,他們的母親已多日未返家。
他說,警方上門展開救援行動時,發現該民宅裡確實只有2名孩子,隨後警方將他們帶往安邦醫院進行檢查,結果發現他們全身都有新舊傷痕,至今仍在醫院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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