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華裔牧師許景城失蹤事件專案小組主席拿督阿都拉欣供稱,他不滿專案小組被賦予的權力有限,沒權力傳召證人取得進一步詳情,也無法更深入的調查,在撰寫專案小組報告方面,必須是基於調查團隊的彙報。
他同意答辯方代表律師所指,即基於上述原因,專案小組的報告並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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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景城妻子劉秀玉是於2020年入稟法庭起訴政府和12造,並將包括警方、警察總長及數名高級警官在內的人士列為答辯方。
70歲的阿都拉欣曾是沙亞南高庭法官。他今日以起訴方證人的身分,繼續出庭供證。
許景城出入境記錄237次
起訴方代表律師阿納丹今日盤問阿都拉欣時,向後者出示一封志期2018年8月29日的移民局信函,有關許景城在移民局系統中的出入境記錄。
阿都拉欣同意阿納丹所指,根據該信函顯示,即許景城的出入境記錄達237次。
他說,然而,根據調查團隊向專案小組做出的彙報指出,許景城在柔佛機場和吉隆坡國際機場分別有2次和1次的出入境記錄;劉秀玉則有1次的出入境記錄。
彙報與移民局記錄差異大
他指出,移民局沒有直接向專案小組提供許景城的出入境記錄,專案小組是依賴於調查團隊的彙報。
“我們的權力有限,我們不能直接接洽相關單位(移民局)下達指示。”
他說,根據移民局的記錄以及調查團隊的彙報,出現無法解釋的巨大差異。
阿納丹接著向阿都拉欣出示劉秀玉的護照。
阿都拉欣指出,該護照有超過百個出入境記錄。
他說,許景城的動向對於專案小組在撰寫報告方面,是非常重要的,會對專案小組的報告帶來影響。
“我們需要考量到許景城在出境後與哪些人會面,返抵我國後,進行了哪些活動。”
此外,針對答辯方的高級聯邦律師努魯法哈娜指該專案小組的報告存在許多推測性,阿都拉欣供稱,專案小組是基於調查團隊官員在調查中所取得的信息。
“就比如說,針對許景城的出入境記錄,移民局的信函指有200多次出入境記錄,我們專案小組的調查團隊彙報只有3次的出入境記錄。
須依賴調查團隊提供報告
“如果我們(專案小組)自己有權力,我們可以傳召移民局做出說明。”
他強調,然而,專案小組成員必須依賴於調查團隊提供的報告,而調查團隊是由專案小組其他成員隸屬的機構,有關機構的官員所組成。
此外,阿都拉欣供稱,專案小組當時是接獲內閣的指示,以就許景城失蹤事件撰寫報告以及向政府提出建議。
他同意努魯法哈娜所指,即該專案小組的成立並不是為了哪方面撰寫報告,而有關的報告也不是為了讓起訴方或答辯方入稟法庭。
除了阿都拉欣,專案小組的其他成員有來自執法機構廉政委員會、總檢察署、內政部、武吉阿曼和反貪會的代表,以及律師拿督鄭光明。
許景城自2017年2月13日開始失蹤,閉路電視畫面顯示,他是被人強行擄走上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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