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高庭谕令面积263.272英亩(106.542公顷)被发展成所谓“Duta Enclave”的土地,须归还给Semantan Estate(1952)私人有限公司,因政府于1956年的土地征用并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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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拿督阿末沙里尔于星期一发布的12页判词中指出,由于政府征地过程出现差错,造成政府目前还在非法占用上述土地。
法院驳答辩方司法审核
“这项判决是由高庭下判,后来获上诉庭及联邦法院确认,而答辩方入禀联邦法院的司法审核也被驳回。”
判词指出,被征用以前,有关土地是由Semantan Estate拥有,如果征用程序合法,该土地就是属于政府的。
阿末沙里尔说,由于必须彰显联邦宪法向来强调的基本权利原则,法庭就必须伸张正义,而宪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精神是圣洁的,由不得政府侵犯。
今年9月12日,阿末沙里尔批准了政府的申请,推迟将上述土地转移给Semantan Estate,以等待上诉结果。上诉庭定于11月7日聆审。
今年8月7日,高庭批准Semantan Estate的申请,谕令该土地必须在3个月内转移给Semantan Estate,政府还须支付5万令吉堂费。
法官也谕令政府必须将Semantan Estate注册为土地拥有人、执行土地转让文件,并发出不再有产权负担和债务的拥有权文件。
2003年,Semantan Estate入禀法庭指土地遭到不合法征用,将政府列为答辩人;2009年,司法专员祖拉裁定,政府非法占用和侵占了这些土地。
政府于2012年5月上诉至上诉庭,唯遭到驳回;然后再上诉至联邦法院,联邦法院于2012年11月21日驳回。
上述土地位于端姑阿都哈林路(前积大使路)一带,建在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包括敦拉萨钩球体育馆、大马廉正机构、国家档案局、吉隆坡伊斯兰法庭、大马反贪学院,通往泗岩沫的高架天桥和部份大使路,以及可能还包括部分联邦直辖区清真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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