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刑並非寬待囚犯,而是讓大家進一步思考,正義該如何修復更為適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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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納吉是否居家服刑一事擾嚷多時。納吉深陷多件貪腐案,讓國家社會蒙羞,很多國人深感傷痛。如何適切地療傷止痛,考驗執政者的智慧。
納吉已服刑一段時間,是否法外開恩,的確該讓大家好好討論一番。假使放下報復的念頭,讓納吉保有適當體面,說不定能減緩其支持者與反對者對立的情緒,讓國家社會前進,而不是放任部分群眾繼續於此事糾結。像是韓國數位前總統因案入獄,幾年後多半獲得特赦。高度政治化的事件,常以政治解決,無須視之為包庇或護短。
近日傳出官方將研擬新法案,給予囚犯“第二次機會”,提供部分囚犯以居家服刑取代坐牢。這是本地獄政重大改革,必須審慎處理,不妨廣邀專家學者研議,舉辦座談蒐集民意等等,統合各界意見,提出周延方案,再向民眾完整宣導。
增設居家服刑等懲處代替入獄,未必便是輕縱囚犯,而是國家社會整體考量的權宜辦法,許多國家都有類似規定。輕罪、微罪改為罰金、社區服務、居家服刑等等,並非不罰,而是增設多種懲處方式。
現代社會日益複雜,連帶使得犯罪型態形形色色,再加上囚犯個性、思想不一,使得獄政問題非常複雜。以往都是將囚犯全部塞進監獄,如今官方提出以居家服刑取代入獄,這是一個大膽、進步的政策改革,但施行必須審慎周延,倘若被視為寬縱犯罪,使得治安惡化,那就未蒙其利先受其害了。
監獄教化一直是難題。有些犯下輕罪、微罪的受刑人,入獄後反而學會更多犯罪技巧,隨後走上犯罪之路無法自拔,入獄反而將他推向犯罪之路。或因出獄後未獲社會接納,只好投靠獄友,繼續作奸犯科。犯罪必須接受法律制裁是共識,然而適切的法。入獄是不是對囚犯適切的懲處與教化,始終都有爭議。
不可諱言,本地監獄面臨超收的問題。入獄真正的意義是剝奪人身自由,但其他人權應獲得基本保障,比如生病了看醫生等等。為了改善受刑人的人權,不應放任監獄繼續超收。解決這個問題只有兩個方向,耗費鉅資興建多所監獄、減少囚犯入監。不過兩者沒衝突,可同時並進。居家服刑之類不失為減少囚犯入監的方案之一。
居家服刑並非寬待囚犯,而是讓大家進一步思考,正義該如何修復更為適切。像是青少年犯下微罪,若是改為社區服務,為家鄉出力,說不定比入獄對他的反省和成長更有幫助。總之,居家服刑應考量犯行的比例原則,以及囚犯個人特質,絕非全體減刑。
理想的獄政應是讓囚犯反省悔改,出獄後順利重返社會,重新建立新的人生,不應停留在對囚犯的懲罰和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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