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24日讯)涉嫌上传儿童照并附上不雅文字的“女网红”Adeline Chang” ,在法庭上承认不当使用网络和设备罪名,被判罚款7000令吉并充公手机。
Adeline Chang(曾浿瑜,24岁)是于今早8时37分,在妹妹“Alice Chang”(曾浿恩)陪同下,乘搭电召车抵达雪邦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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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指出,被告被指于5月30日晚上11时许,透过脸书账号上传儿童照并附上不雅文字,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不当使用网络和设备)条文;在此条文下一经定罪,最高可处以5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一年, 或两者兼施,如果罪行持续,每天可额外罚款1000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拉斯丹向承审法官阿末卜艾求情时披露,被告患有甲状腺疾病,并且正在接受心理治疗,原已安排进行的手术,也因为经济不允许而被迫推迟。
“被告是家中长女,没有固定的职业,只靠网上兼职写评论每月赚取一两千令吉。”
另外,他也要求法官基于被告是初犯,而要求给予轻判;但主控官纳兹鲁尼占则以被告行为等同网络霸凌,可造成严重伤害为由,建议法官判以相应的处分。
在听取控辨双方的陈词后,阿末卜艾基于被告初次犯错,再加上患病,最终决定判被告罚款7000令吉,否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
被告听闻手机将被充公,着急地要求归还手机;她称手机里有重要的内容,因此希望法官网开一面。
无论如何,通译员指被告可通过代表律师,向法庭提出相关申请。
妹妹称姐姐患甲状腺肿瘤
与此同时,在Adeline Chang认罪后,妹妹Alice Chang(曾浿恩)说,姐姐Adeline Chang(曾浿瑜)患上甲状腺肿瘤,体积蛮大,医生劝她尽快动手术。
她指出,她的拿督斯里情人要帮忙,但姐姐拒绝了,因为不想欠拿督斯里的人情。她补充,姐姐认为自己人如果有金钱上的来往,日后很可能会变成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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