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供称,他并没有干涉一马公司(1MDB)和SRC国际公司的调查工作。
他说,若干涉当局的调查,他可能会被指控干涉调查,构成滥权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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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向纳吉和SRC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提出的民事诉讼今日续审,作为答辩方证人的纳吉今日继续供证。
在被财长机构全权拥有之前,SRC是1MDB的子公司。SRC的代表律师此前在发表开案陈词时指出,纳吉通过操纵SRC,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获得高达40亿令吉贷款。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盘问纳吉,当年1MDB丑闻爆发后,后者是否有向警方做出投报。
纳吉指出,他当时差一点就要向警方投报,但由于当局已展开对1MDB和SRC的调查工作,因此本身没投报。
沙菲宜接着问纳吉:“你(纳吉)在接受SRC律师交叉盘问时,被问及是否有询问当局调查进展?或是否有跟进汇入瑞士银行资金的情况。
“你当时作为首相以及公司股东,几乎可以做任何事情,你是否获准致电调查当局,要求当局就调查阶段做出回应?”
起诉方SRC的代表律师此前出示文件显示,在2015年8月28日,SRC告知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有关SRC在瑞士的银行户头遭瑞士当局冻结。
纳吉今日进一步供称,针对1MDB丑闻爆发,他是感到担忧的,因为1MDB正在接受调查,当然,调查也与SRC有关。
“其次,我本身也被调查了,若去询问当局调查进展,这是不妥当的。”
他指出,若这么做,他可能会被指控干涉调查,会构成滥权罪。
纳吉进一步供称,当时作为一名首相,本身是超级忙碌的,需要处理许多事务。
他说,因此他一向来采取的立场是,相信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做做的决策,因为他们有责任履行信托义务。
他此前供称,在核实SRC资金的使用与支出时,本身无法微观管理资金的使用方式,而公司董事会的角色是必须决定投资的可行性。
“我把这件事交给董事会,因为我相信这是他们的责任。我不能微观管理公司,世界上没有一位首相会这么做,因为那时技术官僚的工作,不是政治人物。”
在此诉讼中,SRC指纳吉为自己谋取至少1亿2000万美元的财富,并在此过程中给SRC乃至人民造成至少11亿8000万美元的损害和损失。损失正在持续累积。
“SRC将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法庭谕令纳吉应对欺诈行为承担责任,纳吉和聂法依沙有责任支付该公司损失的11亿8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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