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供稱,他並沒有干涉一馬公司(1MDB)和SRC國際公司的調查工作。
他說,若干涉當局的調查,他可能會被指控干涉調查,構成濫權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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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向納吉和SRC前首席執行員聶法依沙提出的民事訴訟今日續審,作為答辯方證人的納吉今日繼續供證。
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盤問納吉,當年1MDB醜聞爆發後,是否有向警方做出投報。
當局已調查 沒向警投報
納吉指出,他當時差一點就要向警方投報,但由於當局已展開對1MDB和SRC的調查工作,因此本身沒投報。
沙菲宜接著問納吉:“你(納吉)在接受SRC律師交叉盤問時,被問及是否有詢問當局調查進展?或是否有跟進匯入瑞士銀行資金的情況。
“你當時作為首相及公司股東,幾乎可以做任何事情,你是否獲准致電調查當局,要求當局就調查階段做出回應?”
納吉供稱,1MDB醜聞爆發後,他感到擔憂,因為1MDB正在接受調查,當然,調查也與SRC有關。
“其次,我本身也被調查了,若去詢問當局調查進展,這是不妥當的。”
他指出,若這麼做,他可能會被指控干涉調查,會構成濫權罪。
納吉補充,當時作為一名首相,本身超忙,需要處理許多事務。
相信董事會管理層決策
他說,他一向來採取的立場是,相信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做出的決策,因為他們有責任履行信託義務。
“我把這件事交給董事會,因為我相信這是他們的責任。我不能微觀管理公司,世界上沒有一位首相會這麼做,因為那是技術官僚的工作,不是政治人物。”
首相對國油有壓倒性權力
納吉供稱,至於國油公司則是一個特殊的架構,首相的權力是壓倒性的。
他說,不僅是公司章程,甚至是法律也賦予權力,即首相可以給國油下達指示,而國油也必需落實有關的指示。
他指出,國油的主席是首相的代理人,董事會不能質疑主席及首相。
但他說,他並沒向國油下達指示,因為這會引起衝突。
納吉指出,國油可能會找他做某些決定,但這是基於參與的基礎上。
“我甚至可以說,當我卸下首相一職時,我留下了1760億令吉的儲備金。這就是我在行使首相權力時,所保持的謹慎程度。”
此外,納吉供稱,他希望國家銀行密切監督其個人戶頭,以確保不會發生任何問題。
無法接觸資金來源
他說,作為銀行客戶,他無法接觸資金來源,這也是為何他希望大馬銀行和國家銀行監督其戶頭。
他指出,他已向大馬銀行集團前董事經理謝德光(譯音)通報資金流入情況,並要求謝德光通知當時的國行總裁丹斯里潔蒂。
“我知道有大量資金(沙地捐款)即將匯入,所以我通知謝德光,要他轉告潔蒂。”
隨著起訴方和答辯方已傳召完證人,承審法官拿督阿末費魯茲擇定10月29日進行案件管理,以擇定口頭陳詞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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