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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29pm 24/10/2024

林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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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海底隧道涉貪案 | 控方:問證人涉納吉問題   反對辯方提無關指控問題

林冠英案
前檳州首長林冠英現身吉隆坡法庭大廈,出席海底隧道貪汙案的審訊。( 馬新社圖)

(吉隆坡24日訊)在涉及貪汙案中,控方反對辯方提出與這位前檳州首長所面對指控無關的問題。

副檢察司拿督旺沙哈魯丁表示,辯方向前Consortium Zenith Construction有限公司董事拿督扎魯阿末提出的問題(扎魯是此案的第23位控方證人),涉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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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的律師問證人(扎魯阿末),根據WhatsApp的對話內容,你與商人G·納納拉惹的關係是否很好。這些對話不需要詳細解釋。”

辯方:為證明證人納吉關係密切

早前,林冠英的代表律師雷爾就涉及納吉的對話提出了敏感問題,導致扎魯阿末憤怒,因為這些問題與林所面對的指控無關,且是對證人的人身攻擊。

雷爾認為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它可以證明時任首相納吉與納納拉惹當時的密切關係。

他解釋道,他向扎魯阿末提出私人問題是響應此前控方的行動,控方曾建議他的當事人從該證人那裡收取好處,引發了媒體審判。

然而,旺沙哈魯丁表示,證人有關被告收取10%賄賂金的證詞與媒體審判無關,而是與林所面對的指控相關。

法官同意控方反對

隨後,法官阿祖拉以問題與案件無關,同意控方的反對,命令刪除該問題。

她說道:“為何你們(律師)提到媒體審判的問題?因為被告是在《大馬反貪會法令》下被控,控方需要證明接受賄賂的事實,為什麼要比較證人提到的其他事情?”她並將此案定於11月15日續審。

根據修訂後的第一項指控,63歲的林冠英在擔任檳州首長期間,濫用職權收取330萬令吉賄賂,幫助Consortium Zenith Construction有限公司董事拿督扎魯獲得檳城主要道路和隧道建設項目,總值63億4138萬3702令吉。這些行為據稱在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之間發生在檳州首長辦公室。

根據修訂後的第二項指控,林冠英被控在2011年3月的某日凌晨12時30分至2時之間,在谷中城的The Gardens酒店附近,向扎魯索取10%利潤作為酬勞,幫助他的公司獲得同一項目。

林冠英還面臨兩項指控,涉嫌於2015年2月17日和2017年3月22日,在檳城土地及礦務局將兩塊總值2億零880萬令吉的州政府土地出售給與該海底隧道項目相關的發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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