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一名貨車司機今日在承認強姦了去年生下孩子的繼女後,今天被地庭判處10年監禁和兩下鞭刑。
法官塔斯寧判處這名59歲男子入獄,刑期從去年10月11日被捕日開始算起。
ADVERTISEMENT
須接受心理諮詢 2年緩刑
法官還下令將該男子在監禁期間送去接受心理諮詢,並在服刑結束後給予兩年緩刑。
該男子被控於去年9月10日下午4時,在旺沙馬朱良港再也的一個公寓單位強姦了13歲的繼女。
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75(g)條文被控,並可在第376(2)(d)條文下被定罪,一旦定罪,可判處最高30年監禁和鞭打。
根據案情,受害人因月經不調尋求治療後,醫院醫務人員向警方報案,檢查結果顯示,她懷孕了,當時孕周為19周。
據女孩稱,她被繼父強姦,她需要保護,並擔心其他家庭成員知道這件事。
隨後受害人分娩,脫氧核糖核酸(DNA)檢測結果顯示被告是嬰兒的親生父親。
在求情時,這名沒有代表律師的男子表示,他的妻子是一名殘疾人,他還有一個患有自閉症的孩子需要撫養。
由於被告的行為給受害者造成了創傷,因此,副檢察官西蒂諾舒哈達要求給予適當的懲罰,作為對被告的教訓。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