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社会

|
发布: 8:33pm 24/10/2024

监禁

鞭刑

7岁童

肢体性侵

补习教师

监禁

鞭刑

7岁童

肢体性侵

补习教师

4年前肢體性侵7歲童 補習教師監6年3鞭

(吉隆坡24日訊)一名補習老師因4年前對一名7歲男孩進行肢體性侵,遭地庭判處6年監禁和3鞭。

法官塔斯寧在被告洪明傑(25歲,譯音)在辯方陳述結束時改變態度認罪後,判處以上徒刑,刑期即日算起。

ADVERTISEMENT

被告還被勒令在監禁期間接受心理諮詢,並在刑滿後被警方監管一年。

洪明傑被指控於2020年8月上旬晚上7時至9時之間,在冼都的一所房子裡對當時7歲零10個月大的受害者進行肢體性侵。

被告是在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條文下被提控,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和鞭笞。

根據案情,受害人父母得知被告在教導孩子時握住孩子的私處,而受害人的弟弟也看到了這一情況後,向警方報案。

在訴訟過程中,副檢察官莫哈末依萬要求判被告監禁和鞭打,因為這種行為令人髮指,給受害者和家人帶來創傷,並且容易產生戀童癖。

不過,被告律師薩馬要求,基於其當事人的年齡因素而判守行,而且被告也沒有犯罪記錄,還要扶養父母和保證不再犯。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