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5日讯)5名日前持械闯洋房抢劫的伙匪,于今早被带往巴生地庭面控,惟他们皆不认罪。
地庭法官沙丽法择定此案于明年1月8日过堂,并允准这5名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并在每月1日向警局报到,同时不得骚扰证人,直到案件结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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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年龄介于23至38岁的5名被告,被控于本月3日,大约在清晨6时16分,以团伙持械闯入一间位于班达马兰佳恭路(Jalan Jagong)的住宅,劫了54岁屋主的各种神像,总值7万4500令吉。
因此,5名被告的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和第397条文(持械抢劫)。一旦入罪,可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控方:罪行严重应禁保外
主控官阿努阿蒂拉副检察司表示,由于这起案件的最高刑罚可判监禁20年,是罪行严重的刑案,加上此案件引起社会关注,因此主张不给保外。
不过,她说,若地庭允准5名被告保外,则恳请每人的保释金达5万令吉,同时不得骚扰证人。
对于主控官提出不允保释的要求,第三被告和第四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弗兹指出,当事人涉案的最高刑罚并不是死刑或终身监禁,理应给予当事人保外。
他说,若能当事人保外,也方便辩方处理相关作业和文件。
“第三被告是一名保安人员,与妻子育有一名13岁小孩,但还得供养2名弟弟和父亲;第四被告虽未婚,但母亲患癌症。两名当事人的薪资只有1500和2000令吉。”
第二名被告和第五名被告代表律师罗格思指出,当事人第二被告曾在2012年发生严重意外,导致必须装假眼球(左边)和假牙,持有残障人士证。
她说,当事人的妻子也患有胃癌,且还有一名5岁小孩。
她指出,第五被告当事人是一名送餐员,没有固定薪资,但却是家庭支柱,并且父亲中风无法行走。
“当事人自被捕后就不曾回家,而且屠妖节快到来,希望当事人能获保释,与家人庆祝佳节。”
第一被告代表律师丽娜吉指出,当事人无业,但还需要照顾患病的母亲,而母亲目前在双溪毛糯医院治病。
“我们恳请法官允许以最低保释金保外。”
地庭法官沙丽法听取辩控双方陈词后,择定每名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并且每月1日到警局报到,同时不得骚扰证人直到案件结束。
【新闻背景】
10匪洗劫豪宅60万财物
巴生南区警区于本月3日清晨6时16分接到一间洋房屋主的投报,指家中遭10至12名蒙面男子破门行窃,于是警方马上派员抵达现场,但所有劫匪已连人带车逃之夭夭。
据闭路电视画面显示,持械蒙面匪乘坐两辆轿车抵达豪宅干案,他们趁夜色翻越围墙潜入豪宅范围,并大力拉开铁门,入屋洗劫手无寸铁的屋主与家人,还把屋内一家三口给捆绑起来。
匪徒抢走了包括现金、神像在内的60万令吉财物。
警方接获投后,于5天内迅速破案动,逮捕了10名本地男女,包括该团伙的首脑,并追回了部分赃物,包括受害者的神像等,侦破了至少13起破门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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