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地庭宣判,一名前熱帶寵物店助理挪用公司逾7萬令吉款項的失信罪名成立,遭判處一年監禁和2次鞭刑。
被告莫哈末阿米魯(25歲)今日向法官哈米達承認挪用公司款項的失信罪名後,法官作出了有關判決,監禁刑期從本月21日逮捕日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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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原為Lucid Vortex私人有限公司店員,他涉嫌於本月20日及21日在位於蕉賴大同花園的店內,挪用公司通過銷售6只阿爾達布拉象龜和豹龜所獲得總額為7萬8200令吉的款項。
被告在刑法法典第408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判處最高14年監禁、鞭刑,最低可判處一年監禁及罰款。
根據案件事實,投訴人,即Lucid Vortex公司業者,發現公司的6只阿爾達布拉象龜和豹龜失蹤後,向警方報案。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以7萬8200令吉的價格將6只龜出售給一名顧客,但是並沒有把出售所得交給公司,導致投訴公司蒙受損失。
主控官拉依哈娜副檢察司要求法庭判處被告相稱刑法;被告沒有聘請代表律師,他請求降低判罰,因為他要養家,並有2名分別4歲和10個月大的女兒需要照顧。
“我剛剛於5月與妻子離異。我還需要照顧年邁的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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