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26日綜合電)臺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生效後,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監察院、賴清德認為有違憲之虞,先後申請釋憲。憲法法庭昨天裁定,“總統沒有向立法院提出國情報告的憲法義務”,同時立委要求聽取國情報告後可即時詢答,法庭也認定違憲。
ADVERTISEMENT
從宣判日起,除硬性要求進行國情報告的部分立即失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聽證會舉行”部分,比如拒絕表達意見、拒絕證言、拒絕提供資料者最重罰款10萬元新臺幣的規定亦違憲失效。
在野藍白陣營此前聯手修法,被認為旨在壓縮民進黨執政空間。民進黨表示,這場釋憲是臺灣人民和社會贏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非常憤怒,要表達最強烈的抗議,“司法獨立已經死了。”圖示憲法法庭週五下午判決,大法官張瓊文(左起)、蔡烱燉、許宗力、許志雄、黃瑞明等人出席。(中央社照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