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27日綜合電)《華盛頓郵報》獨家披露,根據前生意夥伴、法庭紀錄與公司文件,特斯拉創辦人馬斯克初到美國時,曾以學生簽證非法工作,並險遭驅逐出境。
南非出生的他在電郵中坦承,當他中途放棄學業並創立公司時“無法合法留在美國”,公司最終以超過3億美元的價格售出,他的弟弟在入境美國時同樣處於非法狀態。專家認為,這是“入境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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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披露之際,馬斯克已成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的首號支持者,並多次批評民主黨試圖放任非法移民進入美國,這項言論也被共和黨主流化。
彭博社形容他為“平臺X上反移民陰謀論的最大推手。”
特朗普主張驅逐數百萬無證移民,並強烈反對“鏈式移民。”
《華郵》的報道詳述了馬斯克的移民歷程,揭露了他在創辦第一家公司時濫用學生簽證的經過。馬斯克於1995年在帕洛阿爾託成立的初創公司“Global Link Information Network”(後來更名為Zip2)時,並無合法的工作權,因此引發投資者對他被“驅逐”的擔憂曾向移民律師尋求意見。
Zip2於1999年以約3億美元出售,成為馬斯克入主特斯拉與創立其他公司的基石。
馬斯克18歲時,透過他在加拿大出生的母親梅耶(Maye)獲得加拿大國籍,並先在加拿大就讀後轉學至賓州大學,持學生簽證進入美國。1995年,他獲得史丹佛大學的錄取資格並搬至帕羅奧圖,以便獲得另一份學生簽證;然而馬斯克並未真正入學而是直接投入創業。
根據美國司法部前移民律師弗雷斯科的說法,學生簽證持有者放棄學業從事創業行為,無論是否有收入,皆為非法行為。
弗雷斯科解釋,“任何幫助創造營收的行為,比如設計程式或推銷產品,都可能導致法律麻煩。”
一家創投公司在1996年對馬斯克公司注資300萬美元時候,投資協議中就規定,馬斯克與弟弟金巴爾和一名同事,必須在45天內取得合法工作身份,否則投資方得以收回投資。
不過馬斯克在公眾場合中多次談及自己的移民故事,卻從未承認曾在非法的情況下於美國展開事業獲工作,美國移民紀錄通常不對外公開,因此難以獨立證實個人的合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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