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樓27日訊)瓜拉登嘉樓高庭近日駁回了控方要求撤銷《砂拉越報告》網站主編克萊爾的上訴,即針對其誹謗登嘉樓蘇丹後諾扎希拉的定罪及2年監禁判決的上訴。
根據網媒《自由今日大馬》報道,法官拉茲指出,克萊爾的上訴理由充分,必須獲得申辯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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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僅僅因為上訴人缺席地庭,並不能成為駁回上訴的理由。”
拉茲還指出,他已注意到克萊爾的立場,即她不受到馬來西亞法庭的管轄,但這並不妨礙她挑戰地庭裁決的權利。
然而,拉茲要求她在上訴聽證會上親自出庭。
“上訴人是否遵從指示出庭,將在最終裁定她的上訴時予以考慮。”
克萊爾今天在倫敦通過網絡關注了審理進程,而法官已安排於11月3日進行案件管理,並要求各方更新上訴記錄。
克萊爾的代表律師郭義雄出席庭審,而副檢察官凱魯丁則代表控方出庭。
郭義雄指出,地庭法官舒克里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多個條文。
他強調本案中發生了“冤屈”,並表示地庭法官引用刑事訴訟法(CPC)第425A條文(如果被告在審判過程中逃避,法庭將視其為已放棄出席審判的權利)的做法,完全違背了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則和核心規則。
他也說,刑事訴訟法第425A條文要求被告必須首先被帶到法庭並被控罪,並且僅在被告隨後逃避時才適用。
郭義雄還補充,大馬當局未對人在英國的克萊爾進行任何引渡的努力,以面對相關指控。
克萊爾於2021年9月在缺席狀態下被法庭控告。
克萊爾在缺席狀態下被判定為通過其書籍《砂拉越報告——揭露1MDB內幕》中的一段聲明,誹謗諾扎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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