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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38am 28/10/2024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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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翻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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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翻新法

产业情报| 城市翻新法振兴旧城区

房屋与地方政府部草拟的“翻新法”(Urban Renewal Act),预计于今年11月提呈国会,一旦新法获得国会通过,将大大促进我国城市的

“目前,马来西亚的城市人口高达78%,预计到了2040年,居住在城市的人口将提高至84%,因此,城市规划和重建是当今团结政府极为重视的经济和社会议程。为了打造更宜居的现代化城市,房地部将提呈城市翻新法,希望能以政策护航致力恢复和振兴国内的老旧城区,并翻新旧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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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鉴定139潜在重建区

房地部长倪可敏透露,吉隆坡市政局已鉴定139个潜在重建区域,一共涵盖超过1300英亩的土地,其中91块属于适合重新发展住宅的用途。

他希望利益相关者与房地部合作,共同推进城市重建计划,以提高建筑与城市经济价值,创造更多就业和投资机会,确保城市不会因老化建筑,无法翻新而留给更代。

他说,这些土地的发展总值,估计3225亿令吉,这将有助于提高国内生产总值,不只改变我国城市的天际线,也将推动我国房地产的蓬勃发展,提升国民的生活质量。

“新法不只能振兴我国经济,也能打造成东盟的中心和门户,并且将专注在4个方面,分别是:城市重建(Urban Redevelopment)、城市更新(Urban Regeneration)、城市振兴(Urban Rejuvenation)及城市保护(Urban Conservation),以符合联合国制定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将修法保护非居住型产业买家

为了维护购屋者的权益,目前,房地部已考虑修改1966年《房屋发展法令》(管制与执照)条规。

目前的法令制定于1960年代,并没有涵盖非居住型产业,例如工业、商场、店铺、小型弹性办公室(SoVo))及小型居住型办公室(SoHo)。

假如建议中的法案通过,非居住型产业购买者的权益也将受到保障,而且该法案将与国际标准接轨,例如迪拜和澳洲的情况。

部长也呼吁所有发展商在推出任何发展计划时,遵循可负担性(Affordability)、宜居性(Liveability)、 连通性(Connectivity)、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及良好社区(Decent Community)这5大原则,这些原则将作为房地产发展的指路明灯。

在日本东京,只需要66.37%的住户同意,旧的住宅楼就可以扫除重建,北京需要75%,在新加坡,不到10年的建筑物,需要90住户同意,超过10年的建筑物,则需要80%以上的住户同意。

房地部已成立专案组进行探讨和研究,包括参考全球繁华,进步都市进行翻新工程的条件,大马可能选择“中间数”,就是在75至80%之间。部长指出,新加坡作为邻国,他们在城市规划与翻新工程做得相当成功,早在1989年已开始推动城市翻新工程,反观大马,迟至落后40年才要开始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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