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與地方政府部草擬的“城市翻新法”(Urban Renewal Act),預計於今年11月提呈國會,一旦新法獲得國會通過,將大大促進我國城市的更新和經濟增長。
“目前,馬來西亞的城市人口高達78%,預計到了2040年,居住在城市的人口將提高至84%,因此,城市規劃和重建是當今團結政府極為重視的經濟和社會議程。為了打造更宜居的現代化城市,房地部將提呈城市翻新法,希望能以政策護航致力恢復和振興國內的老舊城區,並翻新舊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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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鑑定139潛在重建區
房地部長倪可敏透露,吉隆坡市政局已鑑定139個潛在重建區域,一共涵蓋超過1300英畝的土地,其中91塊屬於適合重新發展住宅的用途。
他希望利益相關者與房地部合作,共同推進城市重建計劃,以提高建築與城市經濟價值,創造更多就業和投資機會,確保城市不會因老化建築,無法翻新而留給更代。
他說,這些土地的發展總值,估計3225億令吉,這將有助於提高國內生產總值,不只改變我國城市的天際線,也將推動我國房地產的蓬勃發展,提升國民的生活質量。
“新法不只能振興我國經濟,也能打造成東盟的中心和門戶,並且將專注在4個方面,分別是:城市重建(Urban Redevelopment)、城市更新(Urban Regeneration)、城市振興(Urban Rejuvenation)及城市保護(Urban Conservation),以符合聯合國制定的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
將修法保護非居住型產業買家
為了維護購屋者的權益,目前,房地部已考慮修改1966年《房屋發展法令》(管制與執照)條規。
目前的法令制定於1960年代,並沒有涵蓋非居住型產業,例如工業、商場、店鋪、小型彈性辦公室(SoVo))及小型居住型辦公室(SoHo)。
假如建議中的法案通過,非居住型產業購買者的權益也將受到保障,而且該法案將與國際標準接軌,例如迪拜和澳洲的情況。
部長也呼籲所有發展商在推出任何發展計劃時,遵循可負擔性(Affordability)、宜居性(Liveability)、 連通性(Connectivity)、可持續性(Sustainability)及良好社區(Decent Community)這5大原則,這些原則將作為房地產發展的指路明燈。
在日本東京,只需要66.37%的住戶同意,舊的住宅樓就可以掃除重建,北京需要75%,在新加坡,不到10年的建築物,需要90住戶同意,超過10年的建築物,則需要80%以上的住戶同意。
房地部已成立專案組進行探討和研究,包括參考全球繁華,進步都市進行翻新工程的條件,大馬可能選擇“中間數”,就是在75至80%之間。部長指出,新加坡作為鄰國,他們在城市規劃與翻新工程做得相當成功,早在1989年已開始推動城市翻新工程,反觀大馬,遲至落後40年才要開始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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