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雪兰莪州一座公寓的居民,公寓管理费的缴交巴仙率接近90%,在雪州众多公寓房产计划,这样的缴交率算是不错,但是,还有10%不按时缴交管理费的业主,这对准时缴交管理费的业主,坦白说不公平。
这些拖欠管理费的业主,多数拖欠超过3个月,例如6、9或12个月,也有一两户家庭拖欠数额庞大,在利上加利的情况下,拖欠数额增至数万令吉。
请问:“公寓业主拖欠管理费,除了对他们施加迟交罚款,在怎样的情况下,可以迫使他们尽快缴付,还有如何将他们提控上法庭?”谢谢。
“准时缴交管理费业主”敬上。
答: 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锺灵说,城市人口增长迅速,可是城市地段寸土如金,促使越来越多产业发展商,选择建造分层产业,尤其是公寓,以应付城市人民的居住需求,可随之而来的,却要面对分层产业在管理方面的各种问题。
他说,在新的分层产业管理法令(SMA,2013),如果业主拖欠管理费,在管理层通知的14天内无法缴清欠款,管理层有权将业主的名字,张贴在公寓的布告栏上,并关闭电子出入卡的使用便利。
ADVERTISEMENT
此外,业主、租户和访客,无法使用共管设施和服务,而且管理层可采取法律行动,这期间也会不时发出催收信提醒。
到分层管理仲裁庭起诉
假如业主拖欠款项超过25万令吉,管理公司可向法庭提告;假如拖欠款项低于25万令吉,可以去分层管理仲裁庭起诉该业主。与此同时,管理层也可以向建筑专员(COB)提出扣押业主的房产。
陈锺灵说,城市人很多都居住在公寓,相信对业主拖欠管理费、管理层未尽责任、漏水由谁负责等已经不是新鲜的问题。估计准时缴交管理费业主,对于这些问题也时有听闻。
那么,什么是2013年分层产业管理法令?陈锺灵指出,分层产业地契不局限于“向上发展”的公寓或商业建筑物,也可能包括有围篱和守卫的住宅社区。
在2007年的时候,政府成立联合共管机构(Joint Management Body,简称JMB)和建筑专员(Commissioner of Building,简称COB),并拟定全新法令,也就是2007年建筑及共管产业(维持及管理)法令,正式开启分层产业管理法令的大门。
为了要弥合原先法令的漏洞,政府随后通过2013年分层产业管理法令,制定业主的法定责任和职务,并设立分层管理仲裁庭(Strata Management Tribunal),可裁审高达25万令吉的诉求权限。
他说,在新条例中,列明共管产业分享、维持和提升共管产业、管理费和储备金等事项。
陈锺灵补充,建筑专员是地方政府官员,例如吉隆坡市政局(DBKL),八打灵再也市议会,拥有收藏所有分层管理纪录的权利。
假如公寓单位业主拒绝成为管理委员会成员,或者管理层无法履行任务,建筑专员可以介入委任管理成员。
他说,所有关于分层产业管理的问题,都可寻求分层管理仲裁庭解决,提出控诉只需100令吉,所诉求的款项必须少于25万令吉,诉讼案一般可在60天内解决。例如拖欠管理费、认为管理层表现不理想、废止常年大会、漏水纠纷、装修计划争议等。
分层共管社区的共管财产、管理和维护,是由管理层负责, 而管理层的形成,取决于分层地契颁发的阶段,还没有分层地契是成立JMB,有了分层地契则成立MC(Mangement Corporation)。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