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薪金的提高和援助金的發放只不過是短期措施。長期而言,更為有效的“濟貧”方法在於賦予人們創造財富的能力。
ADVERTISEMENT
2025年財政預算案被視為“劫富濟貧”的財案。特別是針對T15高收入群體,未來或將逐步取消他們的汽油、醫療、教育等多項補貼。他們繳了最高的稅,卻失去作為國民的福利,實在讓人心理不平衡。
在此,我們不妨放平心態,仔細探討“劫富濟貧”的可行性。
首先,“劫富濟貧”作為一個概念,在歷史和現實中都有不同的解讀和實踐。例如,18世紀末的法國大革命,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劫富濟貧”的思想。革命者通過沒收貴族和教會的財產,來改善平民的生活。在近代,北歐國家如瑞典、丹麥等,通過高稅收、高福利的模式,實現較為均衡的收入分配。
因此相較起歷史案例與西方國家的高稅收,取消或減少T15的補貼,仍算是一項“溫和”的措施。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劫富濟貧”的界限在哪?什麼樣的財富再分配才算“劫富濟貧”?如何界定“富”與“貧”?這是一道複雜的問題,政府無法用T15作為簡單的分割線。
魏家祥說得好,若有雙薪家庭賺取1萬3000令吉的收入,他們只不過是“收入稍高”,而非拉菲茲口中的“超級富豪”。更何況在扣除公積金與高額所得稅後,T15底層的收入其實也無異於M40。
更重要的是,“劫富濟貧”政策是否會帶來更大的社會負面情緒?若處理不當,仇富情緒可能在社會中蔓延,導致社會階層對立。
筆者理解,推動財富再分配的核心目標是實現社會公平,而非簡單地將富人的財富直接轉移給貧窮群體。
為此,政府不應僅關注補貼和援助金,更應提出切實的方案,例如提升教育質量、增加職業培訓,以從根本上改善低收入群體的生計。
最低薪金的提高和援助金的發放只不過是短期措施。長期而言,更為有效的“濟貧”方法在於賦予人們創造財富的能力。
我們常聽說,一個富人即便在逆境中,憑藉其經驗和知識也能東山再起,而許多窮人在獲取財富後,可能很快會耗盡其所獲。這並非是對窮人的刻板印象,而是提醒我們,僅靠補貼和援助金無法讓社會底層“富起來”。
要真正讓貧困群體實現財務獨立,關鍵在於改變其思維方式與技能,幫助他們在不斷變化的經濟環境中找到發展的機會。這一過程需要教育的支撐、技能的培訓以及財富思維的引導。
取消T15群體的補貼固然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財富再分配,但卻無助於低收入群體改變現狀。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