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9日讯)一名丈夫因拒绝停车买食物而与妻子起争执,丈夫一怒之下向妻子挥拳,导致妻子受伤,最终丈夫被告上法庭,被判蓄意伤人罪名成立,入狱1个月。
被告莫哈末法力(34岁),昨日(28日)被押往峇株巴辖推事庭,他上庭时泪流满面非常懊悔自己的行为,还声称自己很爱妻子,在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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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现年32岁的妻子是一名医生,于9月19日下午2时20分,在路径峇株巴辖苏雅花园(Taman Soga)一带,要求被告停车买食物,但却遭到被告的拒绝,甚至对她挥拳6下。
被告在事发后的隔日遭到警方逮捕,并在9月23日在峇株巴辖地庭面控时,否认家暴,当时获准以2000令吉保释候审。
称爱妻儿 不要住监狱
被告延扣至今已约40天,而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23(蓄意伤人)条文,并可再326(A)条文下同读。在蓄意伤人罪名下,一旦罪成可监禁一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至于326(A)条文下,监禁的刑期可增加两倍。
被告殴妻事件昨日继续在推事庭审理,而没有委任代表律师的被告求情时表示:“我依然深爱妻子和孩子,我被捕40天了,我很想见他们。我不要住在监狱。”
妻揭丈夫有家暴前科
不过,被告妻子却在庭上表示自己很害怕丈夫,不想和丈夫住在一起,还揭露丈夫有家暴前科。
经过庭审,最终法官宣判被告判蓄意伤人罪名成立,入狱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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