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轄29日訊)一名丈夫因拒絕停車買食物而與妻子起爭執,丈夫一怒之下向妻子揮拳,導致妻子受傷,最終丈夫被告上法庭,被判蓄意傷人罪名成立,入獄1個月。
被告莫哈末法力(34歲),昨日(28日)被押往峇株巴轄推事庭,他上庭時淚流滿面非常懊悔自己的行為,還聲稱自己很愛妻子,在聆聽控狀後,俯首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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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現年32歲的妻子是一名醫生,於9月19日下午2時20分,在路徑峇株巴轄蘇雅花園(Taman Soga)一帶,要求被告停車買食物,但卻遭到被告的拒絕,甚至對她揮拳6下。
被告在事發後的隔日遭到警方逮捕,並在9月23日在峇株巴轄地庭面控時,否認家暴,當時獲准以2000令吉保釋候審。
稱愛妻兒 不要住監獄
被告延扣至今已約40天,而被告行為牴觸《刑事法典》323(蓄意傷人)條文,並可再326(A)條文下同讀。在蓄意傷人罪名下,一旦罪成可監禁一年或罰款最高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至於326(A)條文下,監禁的刑期可增加兩倍。
被告毆妻事件昨日繼續在推事庭審理,而沒有委任代表律師的被告求情時表示:“我依然深愛妻子和孩子,我被捕40天了,我很想見他們。我不要住在監獄。”
妻揭丈夫有家暴前科
不過,被告妻子卻在庭上表示自己很害怕丈夫,不想和丈夫住在一起,還揭露丈夫有家暴前科。
經過庭審,最終法官宣判被告判蓄意傷人罪名成立,入獄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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