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前首相拿督納吉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認為,法官對於納吉表罪成立所考慮的證據,大多數是來自道聽途說(hear say)。
他在吉隆坡法庭大門召開新聞發佈會說:“我們和我的當事人,都對於今日全部25項控狀皆表罪成立的裁決感覺十分失望,因為我們提出了爭論點,我們認為至少會獲得嚴肅考量,這是第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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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我們覺得,法官考量的很多證據都是道聽途說(hear say)的,以道聽途說的證據為考量是罕見的。
“我們將會準備進入辯護,我們接納及尊重判決,但是我只是十分驚訝,這可能是我經手的案件中,唯一一宗在這個階段,我完全沒有贏得任何一個要點。
“但是我們不會放棄,我們必須為此案鬥爭到底,因為這個裁決出來後,我們更有決心。”
將居家服刑與案件混為一談 矛盾
另外,針對另一案件的法官,認為納吉一方提出關於國家元首批准他居家服刑附錄,完全是道聽途說時,沙菲宜則指這看起來相當矛盾,但是這是不同案件。
“在這個案件,我們認為其中的(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41(a)條文不僅僅是不公平,也很不幸,而這個會是我們在之後審訊中提出的爭論點。”
對於納吉選擇在證人欄宣誓自辯,沙菲宜說:“因為我的當事人沒有任何事情需要隱藏,他希望案件能夠交叉盤問。”
他也透露,自辯階段會傳召至少11名辯方證人出庭供證,可能會隨著時間增加有更多證人。
納吉道歉並不代表承認自己的行為
另外,對於納吉日前通過兒子拿督莫哈末尼查就1MDB案道歉,沙菲宜說:“你們(媒體)當中很多人,包括很多另一邊的政治人物,對此事有些錯誤解讀。”
“納吉的道歉,是因為1MDB案是在他在任時發生的事件,他沒有說我做了此事,在西敏寺制度,你作為政府,是在為你執政時發生的事情道歉。”
他說,該道歉也不是為了獲得更好(判決)結果,只是因為案件在其任期發生。
他指出,從所有文件中可以看出納吉始終言行一致,即便是來自控方的證人,同樣也是施行了欺詐的人士,他也沒有提到關於納吉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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