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1日讯)卫生部在1月至6月期间检查6万3784个食肆,其中有910个因卫生不达标,而被勒令关闭。
根据1983年食品法令第11条文,卫生部可向不干净或不卫生的食肆业者,采取暂时关闭场所不超过14天的措施。
ADVERTISEMENT
违令者可被起诉,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卫生部发文告指出,当局已对不符合法令要求的食肆业者采取执法行动。
文告说:“在这期间,执法当局根据1983年食品法令第32B条文,总共发出1万6415张违规通知。
“另外,在全国9万4275名接受检查的食品处理员中,有84.7%或7万9818人已接种伤寒症疫苗。”
另外,卫生部指出,2009年食物卫生条例详细列明食肆的卫生、用具、食品处理方式和食品运输规定,并可被罚款的违法行为有33项。
“任何未能缴付罚款的个人可被控上法庭,罪成者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卫生部提醒所有食肆业主和食品处理员,应始终保持良好的卫生和食品安全习惯,并遵守法律规定,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福祉。
该部也建议民众选择干净且拥有清洁和安全场所(BeSS)认证的食肆用餐。
“用‘看、闻、尝’的方式,是避免食物中毒最简单的第一步。”
若民众想在社媒上传与食品卫生和安全有关的照片或视频,卫生部建议他们提供食肆的具体位置,以便相关当局能够迅速采取行动。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