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訊)本地律師教導如何在遭到毆打、掌摑時,通過法律來伸張正義,結果許多網民卻表示“太麻煩了” ,竟表示直接打回對方復仇更值得,在庭外就可以“和解”,讓人傻眼。
一名律師在TikTok上發佈視頻,分享受害者若在公共場合被掌摑或毆打時,該如何通過法律來為自己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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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公共場合被打或掌摑,要怎麼做?千萬不要還手,你必須與對方保持距離。
“採取自衛行動,推開襲擊者即可,然後,到最近的警局尋求幫助。”
他指出,受害者下一步需要向警方提交報告並收集證據,以便案件在法庭上受審。
“向警方報案,根據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襲擊者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一年監禁,和罰款2000令吉。
“第二步,在法庭上提出索賠,獲取證人、手機或閉路攝像機(CCTV)的錄像。”
然而,律師的分享卻引來反效果,眾多網民表示被人打後,還要到警局報案、收集證據、上法庭等做法,實在是“太麻煩了”。
不少網民聲稱,在公共場合被人打或掌摑後,最實際的做法就是立即還以顏色,出手打回對方,因為法律程序往往解決不了此類事件。
“如果你被打了,還要上法庭那就太麻煩了,只要還手打回對方就可以了。
網民更表示,“可以用拳頭解決的事,為什麼要上法庭?對方被罰款後,錢又不是受害者可以獲得。”
“罰款2000令吉?我不如還手打回對方!”
也有網民指出,他曾經在公共場合被打,沒有還手,現場還有目擊者,結果去了警局報案,警察最終要他撤回舉報並回家去。
“我被人打了,視頻證據都有了,但警方卻將此歸類為無需採取進一步行動(NFA)的案件,現在還在找律師將案件告上法庭。”
此外,也有網民指出,更簡單的解決方式,就是選擇庭外和解。
“對我來說,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先向警方報案,要求警員通過向襲擊者索取賠償,然後進行庭外和解,避免浪費時間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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