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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34pm 02/11/2024

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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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3歲女童遭誘拐賣淫 嫖客14人竟包括地方官員 依強姦罪判刑

湖南13岁女童遭诱拐卖淫嫖客14人竟包括地方官员 依强奸罪判刑
數據顯示,2023年1至6日,中國檢察機關共起訴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7萬人,佔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總數的63.5%。(檔案照片)

(湖北2日綜合電)湖北新化縣一名13歲女童李曉霞自去年起遭人誘拐賣淫,與她發生關係的人數多達14人,當中包括鄉人大主席在內的3名地方官員,事發後女童父母痛苦不已,女童也難以重返學校且多次逃家,他的父親憂心,女兒未來如何在社會生存。

 根據瞭解,8名成年被告人中,3名是公職人員,通過聯絡案發時年僅17歲的劉某達成賣淫嫖娼約定後與李曉霞發生性關係,涉事3名公職人中已被開除,當中1人是鄉鎮人大副主席,已遭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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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曉霞的父親李冬回憶,去年7月學校放暑假,25日凌晨聽到“咚”的關門聲,發現門未關閉,到女兒房內查看,李曉霞不見了!

 失聯當晚,李冬立馬出門尋找,次日上午未果。李曉霞的媽媽吳敏(化名)向當地警察報案和展開調查,也暫無頭緒。失聯的第3天下午,李曉霞通過社媒平臺聯繫媽媽,聲稱要錢給朋友買 生日蛋糕,同時吳敏得知女兒留在同學家中,李冬趕到現場時,沒有看到女兒。

 李冬反覆詢問過生日的同學後得知女兒住在當地某賓館內,於是又馬上趕到賓館,在上賓館前向轄區派出所報警。當他看到女兒和一名陌生男子待在一起時,李冬情緒激動,“我真的想動手,這是個嫖客。”

 李曉霞後來被帶到醫院檢查,陌生男子曾某被帶到派出所問話,案件馬上轉為刑事案件,當地刑偵大隊進行調查,多名嫌犯陸續傳喚到案。在錄口供過程中,李冬得知並非首次被性侵,早在3個月前就被輟學無業的劉某強姦、引誘賣淫。

湖南13岁女童遭诱拐卖淫嫖客14人竟包括地方官员 依强奸罪判刑
新化縣洋溪鎮鄉道中設立的宣傳標語。(照片取自澎湃新聞)

 案發時17歲的劉某生於2006年7月,他在去年得知李曉霞與多人發生性關係,萌生想與李曉霞發生性關係並帶上她賣淫賺錢的想法。同年4月,劉某通過QQ聯絡李曉霞發生一次性關係,之後又發生了2次,隨後就安排李曉霞賣淫。

根據一審判決書顯示,去年4月22日晚上,被告廖某與劉某達成賣淫嫖娼約定後,與李曉霞在當地某賓館發生性關係。新化縣法院今年判決,廖某因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除了廖某,還有7名成年人通過劉某介紹進行嫖娼。在公安機關查明後,龔昊東、羅偉、王澤宇在內共7名嫖客,劉某獲利9500元(5866令吉)。期間,李曉霞拒絕賣淫時,劉某便以分錢或謊稱最後一次,糾纏李曉霞繼續賣淫,並指使李曉霞的男友羅某將她約出來,再帶她賣淫。

嫖客辨護人提出的綜合意見之一是,李曉霞刻意隱瞞年齡且自願發生性關係,存在重大過錯。

根據中國型法與2023年6月1日實施的《關於辨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相關規定,知道或應當知道對方是不滿14歲的幼女而實施姦淫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對方是幼女。根據戶籍資訊、出生證明、醫院接診紀錄,李曉霞被侵害時已滿13歲惟不到14歲。

新化縣法院認為,李曉霞未滿14歲缺乏認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需要特殊保護,她刻意隱瞞年齡的行為不屬於刑法上的過錯,因此對辨護人提出的上述辨解意見不予採納。

今年5月20日,新化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劉某因犯引誘幼女賣淫和強姦,數罪齊發判處有期徒刑9年2個月,7名嫖客的強姦罪成,各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至4年6個月不等,其中龔昊東、羅偉和王澤宇都是新化縣油溪鄉人大副主席、新化縣審計局工作人員和新化縣交通局工作人員。

湖南13岁女童遭诱拐卖淫嫖客14人竟包括地方官员 依强奸罪判刑
案發後,新化縣城內賓館、電競酒店以及街道、鄉道都張貼嚴厲打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警示標語。(照片取自新聞)

《澎湃新聞》報道,王澤宇已被開除公職,龔昊東、羅偉被開除公職和黨籍。

值得留意的是,龔昊東、羅偉都是社媒“陌陌”結識劉某。

另外,李冬披露,在2023年4月、6月和7月,也有同校學生強姦了李曉霞。根據一審刑事判決書披露,6名被告都是在校學生,犯案時已滿14歲惟未到16歲,在共同犯罪中,6名被告起了主要作用,另有3名罪犯作案時才13歲。

新化法院認為,根據6名被告的犯罪情節與悔罪表現,他們都有悔罪表現且無犯罪危險,因此被判緩刑。

李曉霞還有一個妹妹和弟弟。李冬從事小生意,平時很忙,孩子交由吳敏看顧,基於家庭矛盾,兩人在2022年10月分居,往後3個孩子的生活與學習皆由他看顧。然而案發至今,李冬自稱不明女兒為何變成這樣,之前行為沒有異常,上初中前成績也好,還擔任過班幹部。

李曉霞自稱在讀初一時,在校初二學生羅某等人約她出去遊玩,於是答應見面交往,並錯誤認為男女之間交往有性的需求。另外,她也希望結交一些高年級的學生獲得保護。

案發後,李曉霞轉學,惟上了一學期就不上了。李冬坦言,當時女兒處於厭學狀態,老師更說她喜歡玩手機、打遊戲。

免強上學1年後,李曉霞在暑假期間多次離家出走,最近一次在9月。李冬無法聯絡上女兒惟有報警,最後通過手機定位,與班主任一起到了江蘇南京,將李曉霞帶返家中。

回家不到10天,李曉霞再次出走,李冬也沒有報警。所幸,女兒偶而會與媽媽聯絡,並從中瞭解到,女兒現住在一個網民家中,依告代打、陪練遊戲獲取收入。

李冬目前擔心女兒以後如何在社會生存,且自認對她的關心不足,以致她有了錯誤認識。

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檢察院資料顯示,2023年1至6月,起訴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7萬人,佔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總數63.5%。去年全年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18歲以下)案例202起,受害人517名,年齡最小不到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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