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陆路交通局将采取严厉行动,对付使用我国车牌添购RON95汽油的外国车主,并表示使用假车牌是违法行为。
柔州陆路交通局局长阿兹米针对网传有网民称目睹新加坡车主更换大马车牌,添购有政府津贴的RON95汽油说,该局可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3)(f)(盗用车牌)条文,对付使用大马车牌的外国轿车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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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5000至2万令吉,或监禁最多5年,或两者兼施。”
阿兹米说,我国法律规定所有车辆必须在前后清楚显示陆路交通局规定的车牌,并表示使用假车牌是违法行为,可被判刑。
官员监督收集情报
他说,虽然该局未接获外国人更换车牌的投报,但该局官员将被指示展开收集情报和监督行动,以揪出违规者。
“我们将持续监督及收集情报,以鉴定及对违规者采取行动。”
他提醒新加坡车主遵守大马法律,并表示陆路交通局将执法并提高道路安全标准。
据了解,警方目前尚未接获针对该事件的投报。
目击者称报案不受理
一名署名卡比的网民昨日在脸书群组发文,呼吁新加坡或外国车辆遵守及尊重大马法律,并指一名男子换上大马车牌添购RON95汽油后,再将大马车牌换回新加坡车牌。
该网民向星洲日报透露,自己曾尝试就此问题向警方报案,但却不受理。
“我想要报案,但警方不理睬我,所以我只能将事件贴上网。
“作为一个大马人,我知道使用假车牌是非常严重的犯罪,但警方却不当一回事,不接受我的报案。”
他说,随着事件已在网上流传,即使有关当局要找其麻烦也无所畏惧。
“我会表明是执法当局没有履行他们的责任;我希望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会联系我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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