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KLCC海外华文书市中,除了收获了几本好书,在推销员的巧舌如簧之下,我还意外地买了一支多功能笔。这支笔的外观不怎么起眼,可它结合了双色墨水的圆珠笔和自动铅笔,3合1功能,保证速干无污渍,书写流畅……唉,总而言之,在听了一阵吹嘘后,这支笔就莫名其妙地成了我的囊中之物。算起来,它应该是我在大学毕业后买的第一支笔。
在我模糊的记忆中,第一次握笔应该是上幼儿园前。那时家里除了电视机传来天线宝宝说再见的声音,还常常伴着妈妈的指导和我的啜泣。妈妈会不厌其烦地握着我的手,用已经钝了的铅笔,教我在练习簿上反复写着我那非常之多笔画的名字。铅笔越写越短,练习簿也满是我的泪迹,终于妈妈如愿以偿,让我在上幼儿园前写了一手“好名字”,我和笔的不解之缘也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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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铅笔犹如身分象征
大约是小学三年级时,自动铅笔开始流行起来,还有各种款式,譬如,有流苏挂件的,有玻璃珠吊坠的,有针筒型的,还有笔里有弹簧的“摇摇笔”。依稀记得当时班里有个家庭比较富裕的同学,换笔的速度完全堪比当今苹果迷换iPhone的频率,一旦文具店开始卖新款的自动铅笔,隔天我总能在她的铅笔盒里看到。那时眼界太小,对我这个下课必须站在垃圾桶旁削铅笔的“苦命孩子”来说,自动铅笔犹如身分的象征。除了羡慕,我还暗自发誓,等我以后工作赚钱了,必须实现“买笔自由“。
升上了中学,我对自动铅笔的执念早已放下,却开始对中性笔情有独钟。写硬笔字特别有质感,妥妥地平价钢笔。可当我一次次因作业本的笔墨晕染,而遭受老师唾弃后,我又另结新欢——圆珠笔。在父母不断地耳提面命之下,我这个刚开始建立自我人生价值观的孩子,有了第一个原则,那就是必须用按压式圆珠笔,因为笔帽总是在我身边神奇地失踪,从此下落不明。
工作后,笔的地位在我这里一降再降,与我相伴的只剩下电脑和手机,早就忘了当初在垃圾桶旁许下“买笔自由”的誓言。近期,也只是因为工作闹心,用公司圆珠笔在纸上涂鸦发泄。曾经爱写作,被朋友称为“笔杆子”的我,只剩下一身铜臭味,在同事老板间心力交瘁地周旋,完美展示什么是物质富裕,精神匮乏。那些曾经和我一笔一画书写成长经历,并一路把我送出象牙塔的“功臣们”,不知看见如今的我,是否会气自己白白牺牲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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