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3日綜合電)德國“性別自決”法案本月1日生效,德國人可從當天起,自由更改官方記錄上的姓名和性別,甚至可以一年更改一次。
更改性別無須醫療證明、司法命令或任何報告。目前,當局已接獲至少1200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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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女性的跨性別者,可自由出入女廁,女更衣室,女浴室在內的公共設施。根據法案,德國人的性別不再根據生理特徵決定而是取決於個人意願。成年德國人將可以選擇4種性別,包括男性、女性、雙性、無性別。
另外,個人亦可以自由改名,以便選擇更適合自己性別的名字。
假如有人在公眾場合揭露變性者性別,使他(她)感到難堪或受辱,變性者可以舉報。被舉報者最高面臨1萬歐元(4.76萬令吉)罰款。
14至18歲的未成年人須經過監護人同意,才可以更改性別。假設監護人不同意,法院亦可以介入裁決,並以保障兒童利益優先為標準。14歲以下的兒童,必須經過監護人同意,才可以更改性別。
此外,德國也要求在中小學校園進行LGBT相關議題的教育。
法案於今年4月由德國以綠黨為首的數個政黨共同推動並通過。
德國環保組織《最後一代》(Last Generation)成員佩內洛普表示,他心理上是一名女性,但是警方及法官每次都將他關入男子監獄,讓他感到很不舒服。
報道說,法案會牽涉到身份證件,並影響政府行政,警方查案。
德國另類選擇黨議員愛麗絲魏德爾曾大力反對上述法案,並說法案無視科學事實,亦違背德國《基本法》。她本身是一名公開的女同性戀者。
亦有德國網民擔憂,強姦犯會否利用“變性”,出入女性更衣室地方,感受被騷擾的女性甚至不能尖叫,因為會面臨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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